编者按:
今天,姚金易母亲李阿姨,在宾馆用了大半天的时间,亲手详细将此事进行记录。文件传给简唯后,简唯就全长文进行语句的修缮。并将此文呈现。
以下是原文:
2018年3月28日,是姚金易被害的第678天。
2017年6月26日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王祎哲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祎哲方提出上诉。于2018年2月8日二审开庭,迄今判决结果未出。
失去愛女的日子,我日夜思念,不敢相信,更难以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女儿出事后,我生不如死的情况下,还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理智和清醒。假如我有什么意外,还有谁可以去为我的女儿讨回公道,还她清白?这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由于案件侦查需要,我女儿的遗体,一直被冻在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冰柜内(编者按:已于2018年4月3日,遗体被接离北京,并于数日后的清明节在山东东营安葬),孩子的遗物也被警方要求不能拿走。在孩子刚出事不久的那几天,在我们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我们在警察全程录像及校方人员的陪同下,去过我女儿生前住的2307寝室。当时校方不允许我进入教学楼,我也不被允许靠近女生宿舍。迄今,我没有见到过我女儿姚金易的生前的全部遗物。此后的这些日子,每当我在家对她思念强烈之时,我只能找出她留在家中的部分遗物聊以爱抚,以暂排苦思。姚金易留在家中的这部分遗物,我从无一件丢弃。伴随着这些遗物与对她的思念,我一直期盼等待着接她回家的那一天。
一、遗物在校丢失
2018年2月7日,二审开庭前一天。
我再次来到了位于昌平满白路101号的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保安一如既往地用各种不尊重的态度难为我,阻拦我进入学校,所用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校领导不让、学生在上课、学校已经装修、他们会因此丢工作等。甚至以自己儿子的死亡来赌咒发誓,只为阻止我进入校园给女儿烧纸、送衣物。
虽然学校保安多次阻止我进入校园,其中一次保安还喝酒后值班,粗暴地推打了我,但为了能进入校区给女儿烧纸、送衣物,我只能忍气吞声。私心而言,我也能理解他们,他们也是为了工作,都不容易。终于经过困难,我得以进入校园,来到女儿宿舍楼前,我前夫、也是姚金易的生父姚坤先生和姚金易的姑姑一起,给孩子烧纸钱。而我则点燃熏香,同女儿进行心灵对话。此时,我恰好看到了宿管王福荣(注:王福荣也是2016年5月19日当晚值班的宿管老师)。
我走上前去,询问姚金易的遗物保管情况,她亲口告诉我,遗物都在307宿舍封存着。还让我放心。但是校领导不让我进,她无法做主,并关上了女生宿舍楼的大门。以上对话都是隔着玻璃进行的。
说话间保安队长王勇上来驱赶,并告诉我,他们不可能放我上女生宿舍楼的,希望我理解。我只能又一次无奈地离开学校。
还是同一天,2018年3月28日,我拨通了北京新东方科技教育集团总裁助理王学文的电话,我向他提出,鉴于清明节将至,案件审理也接近尾声,经公检法机关同意,允许我接姚金易的遗体回山东东营安葬。希望他能够同意我将姚金易的遗物一并取出,带回一同安葬。
电话那边,王学文主任的话却把我吓住了,他说:“你孩子的东西你不是早就拿走了吗?怎么还跟我们要?”
我直呼不可能,我并没有拿走我孩子的任何东西。我女儿的遗物,全部在你们新东方学校,当时警察不让动,事后我多次沟通警方和你们校方,不知什么原因,就是不让我取回我女儿生前遗物。
王学文随后不耐烦甚至态度极其恶劣的表示,不是你拿走也是你的家人拿走了,东西我们学校没有,我们有你们拿走你孩子全部东西的全程录像为证。
2018年3月29日,我再同他沟通,他还是这样坚持。我感觉非常不能理解、不可思议,同时心里意识到了不对劲。我把我的担心告诉律师后,律师认为不会发生遗物丢失,因为若出现相关证物遗失,他们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来我让王学文口中所称“拿走遗物的家人”纷纷与之对质,他才答应我,会再调查一下情况,然后给我回复。
我带着疑问,又一次拨通了宿管王福荣的电话,我以为,王福荣应该是最清楚这件事的人,因为从姚金易出事至今,她一直都在职。电话接通后,王宿管还是坚持她2月7日那天说法,告诉我,姚金易的东西一直都在307,没人动过。我让她给我拍个照片,她说她在外面不在学校,拍不了。我让她拜托同事拍给我看,她说她在坐地铁回家,不能帮我这个忙。别的同事也联系不到,并再次让我放心。
2018年3月30日早上,接到了来自新东方昌平外国语学校、自称是后勤部主任的张姓教师打来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到校取走姚金易遗物,他个人先提出4月7日,问我是否可以。我说,考虑到想将遗物在清明节同姚金易一起下葬,我必须在4月5日之前取走遗物。他表示理解,并与我约定,在4月1日早上9点校门口见面,他们会带我们取遗物,还说届时会全程录像。
2018年4月1日早9点,我和姚坤先生先后到了校门口。9点20分左右,我们一起进入校区,用手机拍摄了我女儿生前经常出入的地方。9点40分左右,我进入女生宿舍并从一层全程拍到了六楼,整个女生宿舍楼,几乎每个房间我都手机拍照,只为记录我女儿生前可能经过的每个角落。10点左右,在新东方三位领导、保安队长的全程录像见证下,首先由校办主任朱怿璋动手撕下封条(注:封条当时盖有学校公章,并写有2016年6月30日字样,外观完好),打开门后,却发现宿舍内一片混乱。
我女儿的东西所剩无几,睡衣在角落里落满了灰尘,甚至被用于擦了地面。遗失了许多重要物品,衣物丢了大部分,鞋子扔的到处都是。床上的被子,也被扔到了对面的衣柜里面。钱包、首饰盒均空空如也。姚金易的一些小玩具、手表、首饰、身份证、苹果笔记本电脑、学习机、平板电脑、坐垫等,也全都不见了。
当时我大脑一片空白,为什么连警察封存在新东方的证物,都会这样丢失?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10点15分左右,后勤主任张月明建议报警,他亲自拨打了110,并等着马池口镇派也所的警察到来。其间,张月明和校办主任朱怿璋、德育处白主任,都声称,他们也是第一次来女生宿舍,不知道这个宿舍里还有警察封存的凶杀案证物这件事。同时他们和我声明,他们都是学校新入职的老师,以前学校发生的事情他们都不清楚,在这个学校内他们也不是领导、不能做主。我问保安队长王勇,是否之前知道女生宿舍307物品被盗一事?王勇表示不知,女生宿舍的安全不归他管理,应由宿管负责。并声称,他们学校平时安保工作到位,不会有外人进来作案,不可能存在偷盗。
10点40分左右,警察赶到,初步了解情况后,向派出所领导汇报此事,随后派出所赵所长赶到。据他告诉我,这件事他已经向昌平区公安局领导汇报,领导很重视,马上派区公安局的刑警赶来,现场勘查并记录。
12点左右,刑警到达现场,展开了工作。直到下午1点多,勘查结束。刑警要求我们到马池口镇派出所做笔录。在警察现场勘查时,发现307宿舍门上,有曾经封条留下的明显痕迹,门上锁头被撬的明显痕迹,室内被喷过墙漆,地面上也有不久前被人清理过的痕迹。我拍下现场照片后,带着愤怒和不解,离开了2307宿舍。为了保护现场,我还是没能将剩下的遗物带走。
自此我们一行8人,未曾饮食,便开始在马池口镇派出所录口供。中间警察有过吃完了,新东方的领导们也是饭后才到了派出所。中间,赵所长接待了好几拨分局的领导,说是对该案件的重视,大家都来开会,商量该案的破案工作。
新东方的领导们,于当晚10点左右,离开了派出所。昌平分局盗窃队,给予立案。队长李小峰亲自给我录口供,我提供破案线索为——故意毁灭案件重要证据。我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盗窃案,他亲手记录下了我的推断和诉求,并承诺我会迅速破案,找回遗物,严惩恶人。
4月2日凌晨1点多,我们一行8人才离开马池口镇派出所。我一夜无眠,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姚金易遇害后,我曾经多次致电,也曾当面要求警方以及校方,请求归还我女儿在校遗物。而他们均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有相关的录音)。2016年10月28日,我甚至还在微信中要求五班班主任杜明磊,去拍下我女儿生前宿舍内外的情况,并有照片为证。
今天,姚金易母亲李阿姨,在宾馆用了大半天的时间,亲手详细将此事进行记录。文件传给简唯后,简唯就全长文进行语句的修缮。并将此文呈现。
以下是原文:
2018年3月28日,是姚金易被害的第678天。
2017年6月26日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王祎哲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祎哲方提出上诉。于2018年2月8日二审开庭,迄今判决结果未出。
失去愛女的日子,我日夜思念,不敢相信,更难以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女儿出事后,我生不如死的情况下,还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理智和清醒。假如我有什么意外,还有谁可以去为我的女儿讨回公道,还她清白?这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由于案件侦查需要,我女儿的遗体,一直被冻在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冰柜内(编者按:已于2018年4月3日,遗体被接离北京,并于数日后的清明节在山东东营安葬),孩子的遗物也被警方要求不能拿走。在孩子刚出事不久的那几天,在我们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我们在警察全程录像及校方人员的陪同下,去过我女儿生前住的2307寝室。当时校方不允许我进入教学楼,我也不被允许靠近女生宿舍。迄今,我没有见到过我女儿姚金易的生前的全部遗物。此后的这些日子,每当我在家对她思念强烈之时,我只能找出她留在家中的部分遗物聊以爱抚,以暂排苦思。姚金易留在家中的这部分遗物,我从无一件丢弃。伴随着这些遗物与对她的思念,我一直期盼等待着接她回家的那一天。
一、遗物在校丢失
2018年2月7日,二审开庭前一天。
我再次来到了位于昌平满白路101号的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保安一如既往地用各种不尊重的态度难为我,阻拦我进入学校,所用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校领导不让、学生在上课、学校已经装修、他们会因此丢工作等。甚至以自己儿子的死亡来赌咒发誓,只为阻止我进入校园给女儿烧纸、送衣物。
虽然学校保安多次阻止我进入校园,其中一次保安还喝酒后值班,粗暴地推打了我,但为了能进入校区给女儿烧纸、送衣物,我只能忍气吞声。私心而言,我也能理解他们,他们也是为了工作,都不容易。终于经过困难,我得以进入校园,来到女儿宿舍楼前,我前夫、也是姚金易的生父姚坤先生和姚金易的姑姑一起,给孩子烧纸钱。而我则点燃熏香,同女儿进行心灵对话。此时,我恰好看到了宿管王福荣(注:王福荣也是2016年5月19日当晚值班的宿管老师)。
我走上前去,询问姚金易的遗物保管情况,她亲口告诉我,遗物都在307宿舍封存着。还让我放心。但是校领导不让我进,她无法做主,并关上了女生宿舍楼的大门。以上对话都是隔着玻璃进行的。
说话间保安队长王勇上来驱赶,并告诉我,他们不可能放我上女生宿舍楼的,希望我理解。我只能又一次无奈地离开学校。
还是同一天,2018年3月28日,我拨通了北京新东方科技教育集团总裁助理王学文的电话,我向他提出,鉴于清明节将至,案件审理也接近尾声,经公检法机关同意,允许我接姚金易的遗体回山东东营安葬。希望他能够同意我将姚金易的遗物一并取出,带回一同安葬。
电话那边,王学文主任的话却把我吓住了,他说:“你孩子的东西你不是早就拿走了吗?怎么还跟我们要?”
我直呼不可能,我并没有拿走我孩子的任何东西。我女儿的遗物,全部在你们新东方学校,当时警察不让动,事后我多次沟通警方和你们校方,不知什么原因,就是不让我取回我女儿生前遗物。
王学文随后不耐烦甚至态度极其恶劣的表示,不是你拿走也是你的家人拿走了,东西我们学校没有,我们有你们拿走你孩子全部东西的全程录像为证。
2018年3月29日,我再同他沟通,他还是这样坚持。我感觉非常不能理解、不可思议,同时心里意识到了不对劲。我把我的担心告诉律师后,律师认为不会发生遗物丢失,因为若出现相关证物遗失,他们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来我让王学文口中所称“拿走遗物的家人”纷纷与之对质,他才答应我,会再调查一下情况,然后给我回复。
我带着疑问,又一次拨通了宿管王福荣的电话,我以为,王福荣应该是最清楚这件事的人,因为从姚金易出事至今,她一直都在职。电话接通后,王宿管还是坚持她2月7日那天说法,告诉我,姚金易的东西一直都在307,没人动过。我让她给我拍个照片,她说她在外面不在学校,拍不了。我让她拜托同事拍给我看,她说她在坐地铁回家,不能帮我这个忙。别的同事也联系不到,并再次让我放心。
2018年3月30日早上,接到了来自新东方昌平外国语学校、自称是后勤部主任的张姓教师打来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到校取走姚金易遗物,他个人先提出4月7日,问我是否可以。我说,考虑到想将遗物在清明节同姚金易一起下葬,我必须在4月5日之前取走遗物。他表示理解,并与我约定,在4月1日早上9点校门口见面,他们会带我们取遗物,还说届时会全程录像。
2018年4月1日早9点,我和姚坤先生先后到了校门口。9点20分左右,我们一起进入校区,用手机拍摄了我女儿生前经常出入的地方。9点40分左右,我进入女生宿舍并从一层全程拍到了六楼,整个女生宿舍楼,几乎每个房间我都手机拍照,只为记录我女儿生前可能经过的每个角落。10点左右,在新东方三位领导、保安队长的全程录像见证下,首先由校办主任朱怿璋动手撕下封条(注:封条当时盖有学校公章,并写有2016年6月30日字样,外观完好),打开门后,却发现宿舍内一片混乱。
我女儿的东西所剩无几,睡衣在角落里落满了灰尘,甚至被用于擦了地面。遗失了许多重要物品,衣物丢了大部分,鞋子扔的到处都是。床上的被子,也被扔到了对面的衣柜里面。钱包、首饰盒均空空如也。姚金易的一些小玩具、手表、首饰、身份证、苹果笔记本电脑、学习机、平板电脑、坐垫等,也全都不见了。
当时我大脑一片空白,为什么连警察封存在新东方的证物,都会这样丢失?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10点15分左右,后勤主任张月明建议报警,他亲自拨打了110,并等着马池口镇派也所的警察到来。其间,张月明和校办主任朱怿璋、德育处白主任,都声称,他们也是第一次来女生宿舍,不知道这个宿舍里还有警察封存的凶杀案证物这件事。同时他们和我声明,他们都是学校新入职的老师,以前学校发生的事情他们都不清楚,在这个学校内他们也不是领导、不能做主。我问保安队长王勇,是否之前知道女生宿舍307物品被盗一事?王勇表示不知,女生宿舍的安全不归他管理,应由宿管负责。并声称,他们学校平时安保工作到位,不会有外人进来作案,不可能存在偷盗。
10点40分左右,警察赶到,初步了解情况后,向派出所领导汇报此事,随后派出所赵所长赶到。据他告诉我,这件事他已经向昌平区公安局领导汇报,领导很重视,马上派区公安局的刑警赶来,现场勘查并记录。
12点左右,刑警到达现场,展开了工作。直到下午1点多,勘查结束。刑警要求我们到马池口镇派出所做笔录。在警察现场勘查时,发现307宿舍门上,有曾经封条留下的明显痕迹,门上锁头被撬的明显痕迹,室内被喷过墙漆,地面上也有不久前被人清理过的痕迹。我拍下现场照片后,带着愤怒和不解,离开了2307宿舍。为了保护现场,我还是没能将剩下的遗物带走。
自此我们一行8人,未曾饮食,便开始在马池口镇派出所录口供。中间警察有过吃完了,新东方的领导们也是饭后才到了派出所。中间,赵所长接待了好几拨分局的领导,说是对该案件的重视,大家都来开会,商量该案的破案工作。
新东方的领导们,于当晚10点左右,离开了派出所。昌平分局盗窃队,给予立案。队长李小峰亲自给我录口供,我提供破案线索为——故意毁灭案件重要证据。我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盗窃案,他亲手记录下了我的推断和诉求,并承诺我会迅速破案,找回遗物,严惩恶人。
4月2日凌晨1点多,我们一行8人才离开马池口镇派出所。我一夜无眠,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姚金易遇害后,我曾经多次致电,也曾当面要求警方以及校方,请求归还我女儿在校遗物。而他们均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有相关的录音)。2016年10月28日,我甚至还在微信中要求五班班主任杜明磊,去拍下我女儿生前宿舍内外的情况,并有照片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