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二手房,顶楼,05年左右的房子吧,要啥没啥,相当于清水房,成交价33万,这两天去办过户,以为按2.5的税算下来也就几千块,谁知道,税务局直接说33万低了,不能按这个算,得按他们的最低评估价算,我问他多少,他说出来吓死人,58万左右。算下来我要多交25万左右的税,政府天天在说控制房价,是往高了控制吗?一个10多年的板房,评估价58万?我48万卖给你税务局,超值,我就想问你们税务局的哪个要?
问题来了,这个评估价到底谁说了算?税务局说价格是按地段来统一制定的?我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这样说起来,同一条街,哪怕是个茅草屋,也要卖5,60万哦?制定这个规定的人,怕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哦,我没做过生意的都晓得,买东西要看成色,要看这个东西的价值,他还搞得一刀切,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利益关系呢?
问题来了,这个评估价到底谁说了算?税务局说价格是按地段来统一制定的?我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这样说起来,同一条街,哪怕是个茅草屋,也要卖5,60万哦?制定这个规定的人,怕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哦,我没做过生意的都晓得,买东西要看成色,要看这个东西的价值,他还搞得一刀切,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利益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