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一下雅贼系列吧”。
听到老板这句话的0.1秒后我的大脑就已经从“罗登巴尔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跳过“温两碗酒,要一碟朱诺洛克”直奔“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
然后我遭受了生活的毒打(并没有。
雅贼系列是劳伦斯·布洛克的著名侦探系列之一,不同于马修·斯卡德系列的硬汉推理,雅贼系列以一个二手书店的老板为主角。他表面上是巴尼嘉书店的经营者,但实际上却拥有小偷的二重身份并且偶尔还要客串侦探。布洛克给他的定位是小偷不是大盗,是书店老板而不是警察,不免就要带上一些文气。马修揣着酒瓶子大骂社会,罗登巴尔则是到书店对面的小餐厅和朋友聊一聊生活的小,确,幸。罗登巴尔从博物馆运走一副价值三万美元的手稿,还有心情去考虑到中餐馆吃左宗棠鸡还是橙汁牛肉。在客户的要求下他拎着从小店买的蒜味披萨去偷进入目的地的敲门砖,美滋滋的吃完才考虑到散味的问题。吃朱诺洛克的时候和朋友闲聊,聊到金吉和乔安娜这对女同情侣在分手后都去做了变性手术变成吉姆和约瑟夫,调侃自己前途未卜的单身生活。如果说马修的代表是波本威士忌,那罗登巴尔就像是气泡苏打水,还要挤点柠檬汁漂一片罗勒叶那种。
马修·斯卡德系列和雅贼系列的发生背景同样是纽约,但是由于出场人物的生活环境不同,纽约的样貌也截然相反。
警察在地铁里阻止乘客吸烟会被枪杀、在垃圾堆里拣了台旧电视会被炸弹炸死、只是因为嘲笑了别人就被开枪打死、在家里往衣柜挂衣服会被流弹打死、一个男人闷死他女朋友的孩子,因为厌倦了每次跟女友出去看电影都得雇人看孩子。
“八百万个故事,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怀疑翻译老师们译对马修系列《八百万种死法》这本书的时候都要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既顺利过审又要花样百出的骂天骂地。
而在雅贼系列中的巴尼嘉书店位于大学区和百老汇之间的东十一街,在《偷数匙的贼》这一本中罗登巴尔出入高顿堂博物馆,家里挂着一个价值伯爵或者国王赎金的蒙德里安真迹,卖了一本价值一千美元的旧书,最后还顺手帮警探破了一个案,拿了一个象牙雕的小玩意送给朋友。
只能说人各有命,富贵在天。
汤匙在刚出现时作为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过渡的一种象征。在13至14世纪,金属勺是一种稀有珍贵的餐具,是登记在册并代代相传的财产。而到了16世纪至17世纪前半叶,欧美地区流行赠送“使徒勺”。即在勺柄顶端刻有使徒的形象,作为教父或教母给接受洗礼的孩子的礼物。上层阶级送一套,而不太富裕的家庭则是赠送孩子一把他的守护圣人的使徒勺。劳伦斯·布洛克引用了《约翰逊传》中的一句对白——
“先生,他要是口口是心非,就是在说谎;我不认为骗子有什么值得称赞的。但如果他确实认为善恶毫无区别,那等他离开屋子我们就得好好数一数汤匙了。”
因为到了18至19世纪,勺子多是金银制的,价值颇高。约翰逊说要数勺子是指如果那个人不分善恶,就会把勺子偷走。
听到老板这句话的0.1秒后我的大脑就已经从“罗登巴尔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跳过“温两碗酒,要一碟朱诺洛克”直奔“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
然后我遭受了生活的毒打(并没有。
雅贼系列是劳伦斯·布洛克的著名侦探系列之一,不同于马修·斯卡德系列的硬汉推理,雅贼系列以一个二手书店的老板为主角。他表面上是巴尼嘉书店的经营者,但实际上却拥有小偷的二重身份并且偶尔还要客串侦探。布洛克给他的定位是小偷不是大盗,是书店老板而不是警察,不免就要带上一些文气。马修揣着酒瓶子大骂社会,罗登巴尔则是到书店对面的小餐厅和朋友聊一聊生活的小,确,幸。罗登巴尔从博物馆运走一副价值三万美元的手稿,还有心情去考虑到中餐馆吃左宗棠鸡还是橙汁牛肉。在客户的要求下他拎着从小店买的蒜味披萨去偷进入目的地的敲门砖,美滋滋的吃完才考虑到散味的问题。吃朱诺洛克的时候和朋友闲聊,聊到金吉和乔安娜这对女同情侣在分手后都去做了变性手术变成吉姆和约瑟夫,调侃自己前途未卜的单身生活。如果说马修的代表是波本威士忌,那罗登巴尔就像是气泡苏打水,还要挤点柠檬汁漂一片罗勒叶那种。
马修·斯卡德系列和雅贼系列的发生背景同样是纽约,但是由于出场人物的生活环境不同,纽约的样貌也截然相反。
警察在地铁里阻止乘客吸烟会被枪杀、在垃圾堆里拣了台旧电视会被炸弹炸死、只是因为嘲笑了别人就被开枪打死、在家里往衣柜挂衣服会被流弹打死、一个男人闷死他女朋友的孩子,因为厌倦了每次跟女友出去看电影都得雇人看孩子。
“八百万个故事,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怀疑翻译老师们译对马修系列《八百万种死法》这本书的时候都要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既顺利过审又要花样百出的骂天骂地。
而在雅贼系列中的巴尼嘉书店位于大学区和百老汇之间的东十一街,在《偷数匙的贼》这一本中罗登巴尔出入高顿堂博物馆,家里挂着一个价值伯爵或者国王赎金的蒙德里安真迹,卖了一本价值一千美元的旧书,最后还顺手帮警探破了一个案,拿了一个象牙雕的小玩意送给朋友。
只能说人各有命,富贵在天。
汤匙在刚出现时作为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过渡的一种象征。在13至14世纪,金属勺是一种稀有珍贵的餐具,是登记在册并代代相传的财产。而到了16世纪至17世纪前半叶,欧美地区流行赠送“使徒勺”。即在勺柄顶端刻有使徒的形象,作为教父或教母给接受洗礼的孩子的礼物。上层阶级送一套,而不太富裕的家庭则是赠送孩子一把他的守护圣人的使徒勺。劳伦斯·布洛克引用了《约翰逊传》中的一句对白——
“先生,他要是口口是心非,就是在说谎;我不认为骗子有什么值得称赞的。但如果他确实认为善恶毫无区别,那等他离开屋子我们就得好好数一数汤匙了。”
因为到了18至19世纪,勺子多是金银制的,价值颇高。约翰逊说要数勺子是指如果那个人不分善恶,就会把勺子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