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狗不是同类的生物。人和狗之间可以存在相互协作的关系。但是不能随便用“朋友”这个词来描述。任何词汇都必须有它特定的内涵和外延。如果在文学作品中,说个“狗是人类的朋友”,那是可以的,因为这类作品也是无关痛痒的。但是,如果是具有法律效能的文件,就绝对不能这么用,因为这涉及到责任承担的问题。假如某个人对着法官说,“某某人伤害了我的朋友”。而他的朋友是名副其实的一条狗。那这人恐怕也可以进精神病院了。我们再把这个问题说的夸张一些。张三打死了李四的狗。李四的狗是狗的私有财产,而不是李四的朋友。如果是李四的朋友是某个人被张三打死了,那张三面临的可能就是死刑的判决。但是,如果死的是条狗,那张三要是为此要付出死刑的代价,是不是就太夸张了?再比如,李四快要去世了,李四没有儿女,直系亲属也不幸早亡。那么李四的财产可以转交给李四的朋友,也就是李四的朋友可以继承李四的财产。而李四如果认定他的狗是他的朋友,那他的狗是不是还要拿着李四的银行卡去买狗粮,坐公交,下馆子,开豪车?所以狗和人是不同的,不要说什么狗是人的朋友。再延伸一下。有次,有个狗粉说,狗和人是平等的。我当时就反驳他,他还不服气。后来,我对他说,只要他敢做一件事,我就同意他说的狗和人是平等的。我说,只要他敢当街把他爸叫公狗,把他妈叫母狗,我就支持他说的狗和人是平等的。结果他听了后立即破口大骂。可见,狗粉也是虚伪的。说了这么多,该谢谢了。我的文采比吧主差远了。随便写写,大家看了后随便笑笑减减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