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逐步撤销现有省属执法队伍;县级整合相近职能,组建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江苏省委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据省编办介绍,2015年,江苏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10个领域为重点,采取3种方式推进综合执法。具体包括:南京等12个试点地区在交通运输、文化、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环保、公共卫生、海洋与渔业等领域,探索部门内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南京等8个国家级和苏州等8个省级试点地区,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商务、农业等领域,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首批20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部分街道、开发园区、风景名胜区,探索综合执法,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
从南通市编办获悉,该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市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能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由65个减至35个,承担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由43个压缩为17个,执法队伍由30支调整为18支。如皋、海门等6个县(市、区)整合组建5-7支综合性执法队伍,乡镇(街道、园区)保留1支执法队伍。队伍少了,推诿扯皮、重复处罚等问题得到破解,“多头管、都不管”变成“一头管、管到底”。
多头执法扰民?执法职能相近?
江苏整域谋划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据介绍,江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是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
意见提出,要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领域实行综合执法。整域谋划推进改革,加强设区市与所辖区、县(市、区)与所辖乡镇(街道)的统筹集成,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同时按照大部门制改革方向,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执法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
省级:逐步撤销现有省属执法队伍
那么,江苏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究竟如何改?
具体来看,江苏将大力精简省级执法队伍。省级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执法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一般不设专门的执法队伍,逐步撤销现有省属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充实监管服务力量。
市级:统筹城市综合执法
在市级层面,意见提出,江苏要加快推进设区市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合理确定设区市及所辖区执法职责分工,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执法职责由区级履行,市本级加强指导监督。
县级: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
县级要合理确定综合执法范围,整合相近职能,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整合组建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留必要的专业技术性强的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
统一执法制服、标识、证件和文书
与构建执法体系相应的,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此外,意见中还强调,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统一执法制服、标识、证件和文书,推动落实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工作。严禁将罚没收入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研究建立特殊环境下,综合执法安全保障和激励制度。

据省编办介绍,2015年,江苏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10个领域为重点,采取3种方式推进综合执法。具体包括:南京等12个试点地区在交通运输、文化、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环保、公共卫生、海洋与渔业等领域,探索部门内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南京等8个国家级和苏州等8个省级试点地区,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商务、农业等领域,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首批20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部分街道、开发园区、风景名胜区,探索综合执法,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
从南通市编办获悉,该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市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能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由65个减至35个,承担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由43个压缩为17个,执法队伍由30支调整为18支。如皋、海门等6个县(市、区)整合组建5-7支综合性执法队伍,乡镇(街道、园区)保留1支执法队伍。队伍少了,推诿扯皮、重复处罚等问题得到破解,“多头管、都不管”变成“一头管、管到底”。
多头执法扰民?执法职能相近?
江苏整域谋划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据介绍,江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是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
意见提出,要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领域实行综合执法。整域谋划推进改革,加强设区市与所辖区、县(市、区)与所辖乡镇(街道)的统筹集成,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同时按照大部门制改革方向,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执法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
省级:逐步撤销现有省属执法队伍
那么,江苏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究竟如何改?
具体来看,江苏将大力精简省级执法队伍。省级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执法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一般不设专门的执法队伍,逐步撤销现有省属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充实监管服务力量。
市级:统筹城市综合执法
在市级层面,意见提出,江苏要加快推进设区市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合理确定设区市及所辖区执法职责分工,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执法职责由区级履行,市本级加强指导监督。
县级: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
县级要合理确定综合执法范围,整合相近职能,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整合组建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留必要的专业技术性强的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
统一执法制服、标识、证件和文书
与构建执法体系相应的,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此外,意见中还强调,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统一执法制服、标识、证件和文书,推动落实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工作。严禁将罚没收入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研究建立特殊环境下,综合执法安全保障和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