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多说,这些洗地人员一条主流言论:刘某持刀只是“吓唬”于某,没有想杀他的意思。其证据就是事后的伤情记录,“条形锉伤”——由此推断是用所谓“刀背”(刀面)击打造成。
这说明法盲还真是太多!先不管刘某是否有主观上的只是想“吓唬”的意图,也不管官方发布的刀具说明是否是两面开刃,属于携带管制刀具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刑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规定说明只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根本还不需要你拿出来挥舞,就会被定性为“危及公共安全”!都不用举什么实际案例,不信邪的试试手持家用菜刀(还不用你拿管制刀具)向前平举在街上逛一圈,看看会不会被警察蜀黍带进局子谈人生!
那么国内对于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工具携带者严到什么程度呢?几年前某人车后备箱中仅放置弓箭即被临检警察带回局里调查的新闻不知是否有人还记得!连这种不属于管制工具,仅是在常规认识中会造成杀伤的东西都会引起执法者的紧张情绪。现在一个浑身刺青的人拿着半米长刀朝你走来(都不需要说什么有没有事先的冲突),一般普通民众哪个不怕?
这说明法盲还真是太多!先不管刘某是否有主观上的只是想“吓唬”的意图,也不管官方发布的刀具说明是否是两面开刃,属于携带管制刀具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刑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规定说明只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根本还不需要你拿出来挥舞,就会被定性为“危及公共安全”!都不用举什么实际案例,不信邪的试试手持家用菜刀(还不用你拿管制刀具)向前平举在街上逛一圈,看看会不会被警察蜀黍带进局子谈人生!
那么国内对于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工具携带者严到什么程度呢?几年前某人车后备箱中仅放置弓箭即被临检警察带回局里调查的新闻不知是否有人还记得!连这种不属于管制工具,仅是在常规认识中会造成杀伤的东西都会引起执法者的紧张情绪。现在一个浑身刺青的人拿着半米长刀朝你走来(都不需要说什么有没有事先的冲突),一般普通民众哪个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