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日,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机床”)通过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法院”)《刑事判决书》;南昌法院裁定大连机床“犯骗取贷款罪”“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责令大连机床退赔赃款人民币6亿元给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大连机床在公告中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11月3日,本报记者自该案相关方面获悉,江西省南昌中院已驳回大连机床的上诉,维持原判。
“骗取”中江信托6亿元
据华夏时报报道,2016年9月至11月间(违约之前),大连机床等通过虚构应收账款、伪造合同和公章等方式,从中江信托“骗取”资金6亿元,或涉嫌经济犯罪。
今年6月,大连机床公告,收到江西省公安厅函件,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永开已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要求公司一经发现,立即将其扭送至就近派出所。有媒体报道,陈永开如今被通缉一事就与骗贷案有关。
事实上,与中江信托同时期向大连机床放款的信托机构还有华信信托、兴业信托等。这些机构的信托本金甚至多过中江信托。围绕大连机床债务问题,这些背景各异的信托机构诉诸不同的追讨手段。
伪造质押
对于南昌法院的判决,中江信托在一份名为“‘中江国际·金鹤189号大连机床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鹤189号’)临时信息披露”的文件中声明:“鉴于上述原因,在信托到期前,可能无法申请执行。该判决生效后,我公司将尽快申请执行,在人民法院执行到退赔款前,本项目24个月期届时延期,我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的任何进展。”
结合第三方信托销售网站及中江信托官网披露的信息,金鹤189号第一期成立于2016年9月6日。该项目规模6亿元,期限分为一年期与两年期。
据部分投资人反映,一年期部分已兑付本息。风控方面,大连机床提供其对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7.53亿元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控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应收账款质押后来被中江信托方面证实系伪造。
判决生效,是否意味着可以立即执行?答案是否定的。
京衡律师事务所企业重整重组法律部主任卢和平律师告诉记者,“破产程序在民事纠纷处理中是一个特别程序,是一个集中审判、集中执行的程序。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只有管理人可以处置、分配资产;案外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因此,如果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既不能起诉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权人在破产受理日这个时间节点前起诉债务人,那么其只能依据审判结果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且停止执行。
这就意味着,即使未来大连机床在二审中败诉,中江信托也只能等到破产管理人处置分配资产后才能收回部分或全部信托本息。不过,因为中江信托预先设置了抵押物,其债权可以得到优先受偿。
空口一诺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7年3月6日,大连华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华根”)与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数控”)分别与中江信托办理了两笔抵押。抵押物分别是500台存放于大连数控车间的机器设备,以及187台存放于大连华根车间的机器设备。
“民商法领域内,对于贷款是否优先归还,主要看贷款项下有无抵押、质押物。抵押、质押财产可以独立出来,这部分财产处置后可以优先归还贷款。如果没有抵押、质押,则只能平均分配。从法条表述来说,这就是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卢和平说,“如果该笔贷款涉及刑事犯罪了,那么骗取贷款是否可以得到优先受偿呢?国内主流观点认为,这二者没有关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对惠州比亚迪应收账款外,金鹤189号并未设置其他抵押质押物。从时间来看,上述两笔抵押应是中江信托发现应收账款伪造后要求大连机床补充增信的结果。然而,2017年1月20日,在《关于为16大机床SCP001提供信用增进措施的后续进展公告》中,大连机床方面声称,“截止到本次公告时间,由于我公司名下具备担保条件的资产均已设定担保,故我公司名下实际无可用于提供担保的资产。后续如有能够提供追加增信的方案,我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机床的重整之路
在骗贷案背后,经营一度陷入困境的大连机床正在实施重整。
据介绍,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48年,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机床行业十八罗汉之一,一度是我国最大的机床制造企业。
根据2016年三季度报,其负债总计180.87亿元,资产负债率77.08%。2016年前三季度,大连机床合并报表总营收93.34亿元,营业总成本则高达90.47亿元,利润率仅为3%,同期营业利润为-4019.58万元。
2016年11月,大连机床公告,因“技术性”原因,“15机床CP003”于2016年11月22日延迟兑付应付本息,评级机构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其后,大连机床陷入一系列危机。
7月初,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裁定大连机床集团等27家相关公司合并重整。“通过实质合并重整使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将节约大量时间、人力、财务成本,并有利于准确核查企业的资产及负债,制定更为可行的债务清偿方案,从整体上优化资产重组方案,大幅提升重整效率,切实保障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大连中院称。
大连机床管理人还发布公告,由于大连机床集团及旗下公司负债较重,缺乏偿债资金,故急需引进战略投资人,补充流动资金以恢复企业营运,整合核心资产以实现重整价值。
目前,各方正在就重整中的大连机床展开博弈,部分债券持有人已展开诉讼。
7月9日,据报道,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决,大连机床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东海证券支付“15机床CP004”短期融资券的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140万元。
8 月 31 日,大连机床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第七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持有人表决通过,要求大连机床集团以及管理人尽快对外披露重整计划(草案)详情及意向重整方相关事宜。
来源 :用益观察
11月3日,本报记者自该案相关方面获悉,江西省南昌中院已驳回大连机床的上诉,维持原判。
“骗取”中江信托6亿元
据华夏时报报道,2016年9月至11月间(违约之前),大连机床等通过虚构应收账款、伪造合同和公章等方式,从中江信托“骗取”资金6亿元,或涉嫌经济犯罪。
今年6月,大连机床公告,收到江西省公安厅函件,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永开已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要求公司一经发现,立即将其扭送至就近派出所。有媒体报道,陈永开如今被通缉一事就与骗贷案有关。
事实上,与中江信托同时期向大连机床放款的信托机构还有华信信托、兴业信托等。这些机构的信托本金甚至多过中江信托。围绕大连机床债务问题,这些背景各异的信托机构诉诸不同的追讨手段。
伪造质押
对于南昌法院的判决,中江信托在一份名为“‘中江国际·金鹤189号大连机床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鹤189号’)临时信息披露”的文件中声明:“鉴于上述原因,在信托到期前,可能无法申请执行。该判决生效后,我公司将尽快申请执行,在人民法院执行到退赔款前,本项目24个月期届时延期,我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的任何进展。”
结合第三方信托销售网站及中江信托官网披露的信息,金鹤189号第一期成立于2016年9月6日。该项目规模6亿元,期限分为一年期与两年期。
据部分投资人反映,一年期部分已兑付本息。风控方面,大连机床提供其对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7.53亿元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控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应收账款质押后来被中江信托方面证实系伪造。
判决生效,是否意味着可以立即执行?答案是否定的。
京衡律师事务所企业重整重组法律部主任卢和平律师告诉记者,“破产程序在民事纠纷处理中是一个特别程序,是一个集中审判、集中执行的程序。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只有管理人可以处置、分配资产;案外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因此,如果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既不能起诉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权人在破产受理日这个时间节点前起诉债务人,那么其只能依据审判结果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且停止执行。
这就意味着,即使未来大连机床在二审中败诉,中江信托也只能等到破产管理人处置分配资产后才能收回部分或全部信托本息。不过,因为中江信托预先设置了抵押物,其债权可以得到优先受偿。
空口一诺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7年3月6日,大连华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华根”)与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数控”)分别与中江信托办理了两笔抵押。抵押物分别是500台存放于大连数控车间的机器设备,以及187台存放于大连华根车间的机器设备。
“民商法领域内,对于贷款是否优先归还,主要看贷款项下有无抵押、质押物。抵押、质押财产可以独立出来,这部分财产处置后可以优先归还贷款。如果没有抵押、质押,则只能平均分配。从法条表述来说,这就是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卢和平说,“如果该笔贷款涉及刑事犯罪了,那么骗取贷款是否可以得到优先受偿呢?国内主流观点认为,这二者没有关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对惠州比亚迪应收账款外,金鹤189号并未设置其他抵押质押物。从时间来看,上述两笔抵押应是中江信托发现应收账款伪造后要求大连机床补充增信的结果。然而,2017年1月20日,在《关于为16大机床SCP001提供信用增进措施的后续进展公告》中,大连机床方面声称,“截止到本次公告时间,由于我公司名下具备担保条件的资产均已设定担保,故我公司名下实际无可用于提供担保的资产。后续如有能够提供追加增信的方案,我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机床的重整之路
在骗贷案背后,经营一度陷入困境的大连机床正在实施重整。
据介绍,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48年,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机床行业十八罗汉之一,一度是我国最大的机床制造企业。
根据2016年三季度报,其负债总计180.87亿元,资产负债率77.08%。2016年前三季度,大连机床合并报表总营收93.34亿元,营业总成本则高达90.47亿元,利润率仅为3%,同期营业利润为-4019.58万元。
2016年11月,大连机床公告,因“技术性”原因,“15机床CP003”于2016年11月22日延迟兑付应付本息,评级机构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其后,大连机床陷入一系列危机。
7月初,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裁定大连机床集团等27家相关公司合并重整。“通过实质合并重整使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将节约大量时间、人力、财务成本,并有利于准确核查企业的资产及负债,制定更为可行的债务清偿方案,从整体上优化资产重组方案,大幅提升重整效率,切实保障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大连中院称。
大连机床管理人还发布公告,由于大连机床集团及旗下公司负债较重,缺乏偿债资金,故急需引进战略投资人,补充流动资金以恢复企业营运,整合核心资产以实现重整价值。
目前,各方正在就重整中的大连机床展开博弈,部分债券持有人已展开诉讼。
7月9日,据报道,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决,大连机床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东海证券支付“15机床CP004”短期融资券的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140万元。
8 月 31 日,大连机床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第七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持有人表决通过,要求大连机床集团以及管理人尽快对外披露重整计划(草案)详情及意向重整方相关事宜。
来源 :用益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