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善信居士们,大家好,我叫王耀宗,山西省繁峙县人,我在2018年8月22日-9月25日,,11月12日-11月23日,分两期为应县杏宅乡大北头村普觉寺东配殿木结构施工,第一期工程款为58000元,二期为24000元,(两次均为轻工,不包括材料),一期工程完成后,邓新,(大北头村人,主要负责监工)付与我35000元,剩余款项说过段时间给我,二期工程开工前,我向邓新索要一期的余款,邓新向胡仲林(主要负责人,也是实际掌管善款的人,)贺仁果(设计东配殿的人,也是负责人之一)请示后,给我的答复是等二期工程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我当时觉得修寺庙也是一件培福积德的好事,再一个就是觉得他们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不可能说话不算数,后来我也就口头答应了做二期的工程,在我带工人们去施工得当天,贺仁高也来到了工地,亲口承诺,钱的事情没问题,我说,那就行,工人们听了也有个干劲。可谁能想到,待工程完工后,准备回家的时候,故仲林,贺仁国两个人谁都没露面,只有邓新说,主要负责人都出门啦,说三两天就回啦,回来就处理呀,结果到今天,连一分钱也没有给我,打电话也是来回推脱,我想问问你们是修功德了,还是骗人了,你们觉得这样的修庙有何意义,你们怎么忍心赖着不给工人们赚的那点养家糊口的辛苦钱呢?你试问你们的良心过得去吗?你们难道不怕因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