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今年06级的应届毕业生,现已考上了江西财大的专升本.本人即将离校了,但有一件事深深底受到了伤害,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帮我.我早大三上学期在办公室填了学校二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登记表,不是国家的立志奖学金.可是我们班却有人私下扣留了我当时填的表,没有交到上面.导致我的奖学金和三好学生没有了.那个学生是学生会的干部,现在好像又留校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我该怎么办?我学校的奖学金是很难评上的,要看2学期的成绩,分数限制相当严格,我大二全学年的成绩好不容易才达到了,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我们7月份就要离校了,我不想带着遗憾去财大上学,我该怎么办呢?注我大学三年在学校先后参加了文联社,青年志愿者协会,学校的招生工作,全部有工作证可以作为证明,还有我在社团工作时发的荣誉证书,上面有小团委的章.现在我已经拿到财大的通知书了,我还要忍吗?难道这件事就不能得到公平的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