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前女友17年4月17号向我借了4万块钱,约定一年还完,之后的17年5月份6月份各还了5000,然后分分合合就拖了一年多到18年11月份又还了1000,总共还了11,000,超出了借条约定的一年多了还欠我29,000,然后借条原件已经被她撕掉了,借条只有手机拍照的照片,现在我只有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有按了指纹。在19年的2月1号又让我在支付宝借呗上面借了15,000给他,分期一年还完,每月1330左右。然后他在第1个月就没有来还款,还要向我借钱,被我拒绝了,然后就分开了,现在我手头上有借条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转账记录都有和大部分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电话录音上我明确的问她,你欠我多少钱?她也回答了45,000。请问我够证据起诉她吗?可以一次性起诉把45,000全拿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