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接社旗县赊店镇(原住潘河街道办王其营村)侯继峰爆料,其现有耕地2.2亩(是他舅舅1.6亩我奶奶0.6亩)地上种有240棵桃树,树龄已有8年,上市好几年了,如今已经开花结果,不幸一夜之间被不明身份的人员连根拔掉,培育多年的果树毁于一旦。

据侯继峰介绍,其在焦作铁路电览厂工作,由于长期不在家,也不知道什么政策,得知果林被毁后非常生气,情绪很激动,要是在家里绝不同意,找人和领导解决无门,随投诉于媒体报端。

具体如下:
我叫侯继峰,家住社旗县赊店镇,原住潘河街道办王其营村,现有耕地2.2亩(是我舅舅1.6亩我奶奶0.6亩)地上种有240棵桃树,树龄已有8年。
2018年村委配合潘河街道办开始征地,说是赊店酒厂耍建设"酒乡小镇",征地涉及2个行政村200多亩地,3月份村主任找我协商,地价51500元,附属1至2万元,我弟不同意,其它村民都不同意,后来开十九大会,征地停止,2019年3月26日又找我弟弟协商未果,村主任说即使你不同意你的树也长不到明天,(大部分村民均不同意)3月27日上午我弟弟去地里发现240棵桃树一夜之间被人用铲车全部推倒。

根据我了解到的情况,该项目所需要的征地手续均未办理,"酒乡小镇"项目尚未获得上级批准。现为非法征地,赊店酒厂暗地里搞开发,每,条件是耍按照他们的标准建成仿古式四合院,每个四合院占地0.7亩,自建或委托开发商都行,已有部分建成。
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口粮,是农民不可缺少的资源,国家明文规定,地方政府要保护和守住耕地的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非法侵占和破坏,望有关单位和部门能够及时处理,认真对待农民的利益,切实落到实处,不能乱作为和不作为,懒政和散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