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汕头房地产发展迅速,全市各区每年都有不少新盘入市,但有房企出现捂盘惜售、内部认购等的违规违法行为。近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汕住建通〔2019〕166号)》,明确表示要对市面可售房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维护好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此次整治主要是通过对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中可售房源的集中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开发商是否有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行为,是否有变相哄抬房价行为,是否有未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行为。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9〕166号)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开发企业:
目前,我市部分商品房项目还存在着不少已售房源未及时网签的情况,影响房地产市场数据统计的真实性,也影响到全市经济运行中相关行业情况的研判。为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确保我市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在网签系统统计中有更加真实地体现,通过开展全面清理各开发项目未网签房源,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意义。可通过企业自报、市场巡查、网上统计等手段,对市面可售房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准确摸清房源处于可售状态的真实性。通过专项检查督促开发企业对已购商品房尽快落实网签工作。对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点进行处理。
二、各开发企业对于可售房源实际上已经售出的,必须立即清查造册,制定网签计划,落实专人联系客户跟踪管理,并尽快在2019年6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网签。
三、各开发企业不得存在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捂盘惜售、内部认购、或已售房产公司过名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已预购、预定商品房应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及时网签。对不按约定时间及时网签的购房户,开发公司应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中不按时签约的违约条款,共同维护好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四、各开发企业现阶段网签工作进度情况必须按时间要求报送住建部门,各区县住建部门汇总后准时向市住建局报送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
此次整治主要是通过对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中可售房源的集中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开发商是否有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行为,是否有变相哄抬房价行为,是否有未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行为。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9〕166号)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开发企业:
目前,我市部分商品房项目还存在着不少已售房源未及时网签的情况,影响房地产市场数据统计的真实性,也影响到全市经济运行中相关行业情况的研判。为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确保我市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在网签系统统计中有更加真实地体现,通过开展全面清理各开发项目未网签房源,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意义。可通过企业自报、市场巡查、网上统计等手段,对市面可售房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准确摸清房源处于可售状态的真实性。通过专项检查督促开发企业对已购商品房尽快落实网签工作。对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点进行处理。
二、各开发企业对于可售房源实际上已经售出的,必须立即清查造册,制定网签计划,落实专人联系客户跟踪管理,并尽快在2019年6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网签。
三、各开发企业不得存在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捂盘惜售、内部认购、或已售房产公司过名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已预购、预定商品房应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及时网签。对不按约定时间及时网签的购房户,开发公司应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中不按时签约的违约条款,共同维护好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四、各开发企业现阶段网签工作进度情况必须按时间要求报送住建部门,各区县住建部门汇总后准时向市住建局报送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