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境遇的再变
一、战火重燃
上海会议之后,咸丰再三谕知桂良等,使臣驻京等四事,如能转圜,其余可照天津及上海所定各款办理,不准夷船再来天津。
英国方面:卜鲁斯于去年携天津条约回国。一八五九年二月,英政府给他的指示是必须进京,停留久暂不拘。三月的训令,则坚持在北京设立使馆,随带充分军队,有权通过白河。
一八五九年,六月十七日,英海军提督何伯率舰抵大沽口外,发现海口为木筏所阻,要求于三日内开放,第二天,英舰直迫炮台,破坏工事。二十二日,北京再谕恒福开导英、法,将兵船移泊北塘口外,以待桂良到京。翌日,恒福照会卜鲁斯,请自北塘上岸,再去北京。
六月二十四日,何伯发出最后通牒。二十五日上午十时,英舰十三艘,官兵一千二百人,开始进攻炮台,陆战队蜂拥上岸。下午二时,守军枪炮连环齐发,战至夜晚,英舰五只沉没,六只重伤,二只被俘,死伤五百余人,何伯腿部受伤。是役僧格林沁亲自督战,直隶提督史荣椿以下三十二人战殁。经此惨败,卜鲁斯、布尔布隆及残余舰队只得南去上海。
二、英法大举进兵
七月二十七日,英、法军一万七千七百余人,运输船一百四十三艘,军舰四十艘,分抵北塘海外。八月一日,英、法军在毫无抵抗之下上岸,北塘全镇遭受洗劫。八月二十一日,英、法军攻陷大沽北岸炮台,伤亡约四百人,直隶提督乐善以下死伤约二干人。他们的英勇壮烈精神,颇得敌人赞佩。北岸炮台既失,僧格林沁在南岸竖起"免战"白旗,当夜退走,英、法军舰遂入白河,二十三日,占领天津。
三、北京陷落
恒福乞和不成,八月二十四日,咸丰再命桂良赴津,与恒福均授为钦差大臣,请英、法使在天津静候面议。
巴夏礼被扣之日,咸丰宣布对英法声罪致讨。三天后,八里桥战败,已成兵临城下之势,九月二十二日,北走热河。额尔金、葛罗声言,在巴夏礼等未释回前,停止交涉。十月五日,联军薄北京近郊,僧格林沁不战自溃。八日,巴夏礼等获释。十三日,联军进入北京,西方军队初次占领中国的首都。十月六日起,英、法官弁兵丁,大肆抢掠,附近的清漪园(万寿山)、静明园(玉泉山),同罹浩劫。十月十八日,开始纵火,烟云迷漫,连烧三日三夜,剩下的是-片火烬,败瓦颓垣。
圆明园大火之后,恭亲王答应了英、法的一切要求,另付因被捕而死亡的员弁恤金五十万两。十月二十四日及二十五日,中英及中法续增条约,即"北京条约",分别签字。并互换天津条约,额尔金表情冷酷,葛罗较为温和。
五、俄国的独得
天津条约签字之日,即一八五八年六月十三日,重施其侵占黑龙江以北的故技,率船闯入乌苏里江,于右岸地方安设炮台,搭盖房屋,理由仍为预防他国"犯境"。
一八五八年五月至一八六〇年十一月,两年半之间,英、法、美在中国共得的权利,俄国几一一坐享。英、法用兵四年,固已满其所欲,俄国不费一刀一枪,独自取得了四十万平方英里的土地,面积较现在的东北尚大。
中国东北领土的丧失,至中俄北京条约告一段落,西北则自北京条约正式开始。一八六二年,中俄西北勘界会议无成,俄军屡扰科布多、伊犁。一八六四年,订 "塔尔巴哈台条约",塔城以西之地,尽归于俄国。时新疆回乱大起,俄国又乘机胁迫,一八六九年至一八七〇年,斋桑湖一带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亦为俄所有。原属中国的塔什干(Tashkent)、撤马尔罕(Samarkand)、布哈尔(Bokhara)、浩罕(Kokhand),先后悉遭并灭。总计西北见夺于俄国的领土并不小于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