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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或涉嫌违法的那些事儿(转自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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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结束了中超联赛第十九轮最后一天的比赛。不出所料,裁判再次成为焦点,多场比赛不同的判罚尺度一时间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超裁判的“任性”,已经成为了中国联赛赛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中国足球协会作为被体育总局授权管理和中国足球相关社会活动的被授权组织,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他的一举一动,每一个政策都应当受行政相关法律的制约,而我们的足协似乎忘了这一点。
作为行政管理的被授权组织,足协的作用应当是组织各级联赛,适时的制定合理的政策来保障联赛或者比赛的公平公正,促进中国足球事业能够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而裁判作为和中国足协有缔约的一线管理人员,更是行政管理的执行人员,无论是足协还是裁判应当在行政相关法律的制约下行使行政权。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足协的那些事儿!
中超各队敢怒不敢言,只能我罚你,不准你说话!
无论是场上还是场下,只要有质疑裁判的声音,就会收到来自裁判红黄牌的关爱,或者收到来自“王小平”的亲笔信,停赛5场、10场经常见,罚款3万、5万那很简单。从此以后几乎所有的球员和教练都闭上了嘴,任凭“鞭子”在身上无情的抽打。(根据行政法的原则,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教练和球员,拥有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足协滥用处罚权造成了球员和裁判丧失了表达权和监督权,这违反了行政法“程序正当的原则”,或构成违法行为。)
裁判:我判了就是对的,你说什么也白费!
“比赛已经结束,结果没法改变”,这是我们在中超比赛结束后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即使比赛中裁判出现了重大错判、误判,比赛结果已经出来了。而出现重大误判的裁判并没有收到任何的处罚,下场比赛该上还上,该错判还错判。足协也没有任何表示,但是“老规矩”你抱怨还接着罚你。(行政法规定,行使权力必须和法律责任相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和明显,足协的做法违反了行政法“权责统一”的原则,只行使权力,没有任何责任,也不为侵权行为承担任何后果。很明显,这种行为或涉嫌违法。)
裁判判罚尺度不一,严重影响比赛公正性和球员积极性!
很多次,不同比赛,甚至同一比赛中,出现相同情况下,裁判的判罚是截然不同的。譬如在前几轮某场比赛中同样的情况,主队获得了一个点球,而客队被侵犯时,裁判却表示比赛继续进行。还有一场比赛中,主队肆意犯规,无论有多恶意,裁判就是不给红牌,没黄牌的给黄牌,有黄牌的口头警告。(行政法中规定,行政管理者要公平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区别对待,不得恣意的实施差别对待。很显然,作为行政执法者的裁判没有做到这一点,违背了公平公正对待原则,违反了合理行政规定,或涉嫌违法)
洋裁判“适应能力很强”!
期初,足协为了“彰显”正义、公正的伟大形象,特地高价聘请外籍知名裁判,殊不知,外籍裁判有“超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很快学会了“XJBC”的判罚原则,明目张胆的“瞎吹、乱吹”,利用自己外国知名裁判的身份,掩盖已经成为事实错判误判的行为。(行政管理者在行政执法中应当遵循高效便民的原则,不能,低效低能。足协高新聘请外籍裁判并没有达到初衷,产生的效果还不如国内裁判。此举或涉嫌违法)


IP属地:上海1楼2019-07-22 11: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