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清代沿袭明制,于比较重要的盐区派遣巡盐御史,后改名为盐政。就两淮盐区而言,盐政之上还有两江总督作为名义上管理盐务的最高长官,而销岸盐引亦有当地督抚监管。于是,不论产地、销地,盐政总是会与当地督抚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的关系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影响到盐的产、运、销。因此理清盐政与地方督抚的关系就非常重要。
关键词:两淮盐区;盐政;地方督抚;关系
一、盐政的设置、职掌与演变
巡盐御史一职最早产生于明代,而以御史等监察官来监督或者管理盐务则滥觞于唐代。“是时,未立榷盐之法,亦未设盐铁使,故姜师度等特与诸道按察使检校盐铁。姜师度为将作,大匠强循为户部侍郎,而检校盐铁则俱摄御史中丞,明代巡盐以御史充,盖仿于此。”① 明亡之后,清代因循明朝,也沿袭巡盐御史制度。顺治二年(1645)“定巡视两淮、长芦、两浙、河东盐政,差监察御史各一员,岁一更代。两淮所辖则江南、江西、湖广、河南。运使以下,一如前代之制”②。十年,各省巡按御史与巡盐御史一并停差,盐务责成运司。十二年,又以运司权轻,“难以纠核镇将,抑强豪,禁私贩”,仍差巡盐御史。康熙十一年(1672),左都御史杜笃佑奏准停差巡盐御史,归并各巡抚督理,两淮商人闵亦仕等称“以巡抚驻安庆,距淮千有余里,呈发、称掣、查私、巡场有四不便”。次年,“九卿等会议,直隶巡抚金世德疏言:直属事务殷繁,长芦盐政,巡抚势难兼顾,请仍差御史专理,应如所请,其两淮、两浙、河东三处盐政,亦仍照旧例,差御史巡视,从之。”③ 雍正二年(1724),由各省督抚兼理盐政,申谕各省督抚曰“盐差之弊,飞渡重照,贵卖夹带,弊之在商者犹少,加派陋规,弊之在官者更多。若不彻底澄清,势必致商人失业,国帑常亏。夫以一引之课,渐添至数倍有余。……惟督抚系封疆大吏,巡盐御史、地方官或不奉约束,今归并督抚兼理,则孰敢抗违。况钦差每年更换,而督抚兼理则无限期,必实力奉行,严除加派,庶风清弊,绝不负归并之本意也”④。于是,盐政陆续改由各省的总督或巡抚兼理。两淮盐政,“雍正九年曾敕两江总督兼行总理两淮盐务,道光十年(1830),改由两江总督兼管”⑤,直至清朝灭亡。
清代的巡盐御史,由特旨简充。“其由都察院奏差者,亦以盐政名之,由内务府官员简充者,仍代御史衔。”⑥ 其职责是“掌巡视两淮盐课,统辖江南、江西、湖广、河南各府州县额引督销,察照户部所定运司、分司、场灶、官丁、亭户,严行卫所有司,缉捕私贩,驻扬州”①。关于巡盐御史的品级,如仅按御史一官,初为正七品,到雍正七年改为正五品,虽然品级很低,“然盐臣巡视例加监察御史衔,而所遣不皆御史,各有内衔,各有阶级,犹载正五品,是泥于名而不按其实也,故兹载巡盐御史无专品”②。事实上,巡盐御史的差遣,虽然以御史命名,但是有清一朝,除了顺治和康熙前期外,从康熙朝后期开始以御史出身任两淮巡盐御史的就不多见了。从此之后,巡盐御史或从内务府直接选任,或者由其他职位上的内务府出身的官员兼任,如从康熙四十三年至康熙五十二年(1704—1713),这十年的时间内,两淮盐政的职位一直由身为汉军正白旗的曹寅和身为满洲正白旗的李煦两人轮流把持。二人同时还担任江宁和杭州织造。再到乾隆与嘉庆年间,非内务府背景而任职两淮盐政的官员就很少了。由于盐政身份的特殊性,深得皇帝的信任,皇帝也往往利用他们作为打探两江地区气候以及各级官吏的任职和官声威望等事的耳目。康熙后期曹寅和李煦轮流把持两淮盐政的职位长达十几年,在他们的奏折中就充斥着大量的当地雨水等自然情况的信息,同时也有相当多的事关两江总督的官声威望的密奏。这种情况在雍正年间也出现过,雍正十三年十月,雍正帝刚刚驾崩,新任的乾隆帝便密旨时任两淮盐政的高斌,让其“将江南督抚以及各大员名行开列呈览”。
随着任职两淮巡盐御史身份的变化,巡盐御史这个称谓本身也在发生着变化。综观清前期的巡盐御史或者盐政的发展过程,从名称上可以把这种变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清初至康熙朝后期。此阶段是巡盐御史阶段。清初以明制为纲,以选用御史巡视两淮盐务,因此在名称上一般称之为巡视两淮盐课御史,或者直接称谓巡盐御史。这主要是因为巡盐御史的出身一般是都察院的御史,偏重一种监察与监督盐务官员的职责。此一点从顺治十年废止后,十二年又以“运司权轻,难以纠核镇将,抑强豪,禁私贩”为由复设可以看出。后来,虽然巡盐御史发生了多次变动,但是依然以御史命名。康熙四十三年之后,虽然曹寅和李煦以内务府出身担任巡盐御史,但是在称谓上依然没有改变。如康熙五十七年,兵部在议复李煦疏言“扬州府属三江营地方,恶棍贩卖私盐者甚多”时依然以巡盐御史称之。第二是雍正朝和乾隆初年。此时为巡盐御史和盐政混用时期。如雍正元年,谢赐履曾担任过两淮巡盐御史,并且在其奏折上就称自己为巡盐御史,而其升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时,雍正帝却称其为两淮盐政。“升两淮盐政右佥都御史谢赐履,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继谢赐履之后担任两淮巡盐御史的是噶尔泰,也和谢赐履一样,他在向皇帝上奏折的时候也称自己为巡盐御史。而雍正七年十二月癸卯,雍正帝在谕内阁时就说“从前据两淮盐政噶尔泰,与运使何世璂奏称”③,也曾称其为盐政。这种情况在乾隆初年也出现过,乾隆二年(1737)三保担任了两淮巡盐御史,在《清高宗实录》中,既有称三保为盐政的地方,如乾隆二年闰七月,“户部议覆,两淮盐政三保疏请,淮分司所属刘庄、五佑、新兴、庙湾四场,改隶泰分司管辖”④。也有称三保为巡盐御史者,乾隆二年十月,“两淮巡盐御史三保奏,动款收买灶盐,以杜私贩”⑤。第三是乾隆初期至道光十年。乾隆年间,盐政的称谓正式确定了下来,虽然乾隆初年三保有时被称为巡盐御史,但是之后的历任均以盐政称之,“巡盐御史”的称呼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从以上三个阶段来观察,这种称谓上的变化与两淮巡盐御史出身的变化在时间上大体一致,尤其是从雍正朝到乾隆初年,巡盐御史与盐政混用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任职官员身份的变化。从康熙四十三年开始,内务府出身的曹寅与李煦轮流执掌两淮盐务,他们并非出身都察院,但是在执掌两淮盐务之后,头衔仍为御史。这种情况到了雍正朝便发生了变化,噶尔泰和伊拉齐、尹继善、高斌都曾任职两淮,他们都曾被称为盐政。虽然他们仍然拥有御史衔,但是盐政的频繁使用更能符合他们的出身。到了乾隆朝,盐政的称呼最终得以确定,除了初年的三保还两称并用之外,其后的各任都只被称为盐政了。至此,以御史巡视盐务的规定彻底被打破。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盐政从出现到确立,也经过了一个较长的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内反复出现巡盐御史与盐政混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怪了。名称的改变,实际上是顺应了盐政官选拔身份的变化,这种变化又以盐政称谓的确定而被接受,表明了盐政选择的范围扩大,使地方盐务的实际最高长官不仅局限于御史,这更加有利于清帝选择自己的奴仆任盐政。巡盐御史向盐政的转变还是一种称呼上的简化与实用,相对于巡盐御史而言,盐政更加简洁与明晰。在职责上,巡盐御史更多地意味着是一种监察官,而盐政则直接表达了该官的职责,名称所包含的实际意义也更加贴切一些。
关键词:两淮盐区;盐政;地方督抚;关系
一、盐政的设置、职掌与演变
巡盐御史一职最早产生于明代,而以御史等监察官来监督或者管理盐务则滥觞于唐代。“是时,未立榷盐之法,亦未设盐铁使,故姜师度等特与诸道按察使检校盐铁。姜师度为将作,大匠强循为户部侍郎,而检校盐铁则俱摄御史中丞,明代巡盐以御史充,盖仿于此。”① 明亡之后,清代因循明朝,也沿袭巡盐御史制度。顺治二年(1645)“定巡视两淮、长芦、两浙、河东盐政,差监察御史各一员,岁一更代。两淮所辖则江南、江西、湖广、河南。运使以下,一如前代之制”②。十年,各省巡按御史与巡盐御史一并停差,盐务责成运司。十二年,又以运司权轻,“难以纠核镇将,抑强豪,禁私贩”,仍差巡盐御史。康熙十一年(1672),左都御史杜笃佑奏准停差巡盐御史,归并各巡抚督理,两淮商人闵亦仕等称“以巡抚驻安庆,距淮千有余里,呈发、称掣、查私、巡场有四不便”。次年,“九卿等会议,直隶巡抚金世德疏言:直属事务殷繁,长芦盐政,巡抚势难兼顾,请仍差御史专理,应如所请,其两淮、两浙、河东三处盐政,亦仍照旧例,差御史巡视,从之。”③ 雍正二年(1724),由各省督抚兼理盐政,申谕各省督抚曰“盐差之弊,飞渡重照,贵卖夹带,弊之在商者犹少,加派陋规,弊之在官者更多。若不彻底澄清,势必致商人失业,国帑常亏。夫以一引之课,渐添至数倍有余。……惟督抚系封疆大吏,巡盐御史、地方官或不奉约束,今归并督抚兼理,则孰敢抗违。况钦差每年更换,而督抚兼理则无限期,必实力奉行,严除加派,庶风清弊,绝不负归并之本意也”④。于是,盐政陆续改由各省的总督或巡抚兼理。两淮盐政,“雍正九年曾敕两江总督兼行总理两淮盐务,道光十年(1830),改由两江总督兼管”⑤,直至清朝灭亡。
清代的巡盐御史,由特旨简充。“其由都察院奏差者,亦以盐政名之,由内务府官员简充者,仍代御史衔。”⑥ 其职责是“掌巡视两淮盐课,统辖江南、江西、湖广、河南各府州县额引督销,察照户部所定运司、分司、场灶、官丁、亭户,严行卫所有司,缉捕私贩,驻扬州”①。关于巡盐御史的品级,如仅按御史一官,初为正七品,到雍正七年改为正五品,虽然品级很低,“然盐臣巡视例加监察御史衔,而所遣不皆御史,各有内衔,各有阶级,犹载正五品,是泥于名而不按其实也,故兹载巡盐御史无专品”②。事实上,巡盐御史的差遣,虽然以御史命名,但是有清一朝,除了顺治和康熙前期外,从康熙朝后期开始以御史出身任两淮巡盐御史的就不多见了。从此之后,巡盐御史或从内务府直接选任,或者由其他职位上的内务府出身的官员兼任,如从康熙四十三年至康熙五十二年(1704—1713),这十年的时间内,两淮盐政的职位一直由身为汉军正白旗的曹寅和身为满洲正白旗的李煦两人轮流把持。二人同时还担任江宁和杭州织造。再到乾隆与嘉庆年间,非内务府背景而任职两淮盐政的官员就很少了。由于盐政身份的特殊性,深得皇帝的信任,皇帝也往往利用他们作为打探两江地区气候以及各级官吏的任职和官声威望等事的耳目。康熙后期曹寅和李煦轮流把持两淮盐政的职位长达十几年,在他们的奏折中就充斥着大量的当地雨水等自然情况的信息,同时也有相当多的事关两江总督的官声威望的密奏。这种情况在雍正年间也出现过,雍正十三年十月,雍正帝刚刚驾崩,新任的乾隆帝便密旨时任两淮盐政的高斌,让其“将江南督抚以及各大员名行开列呈览”。
随着任职两淮巡盐御史身份的变化,巡盐御史这个称谓本身也在发生着变化。综观清前期的巡盐御史或者盐政的发展过程,从名称上可以把这种变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清初至康熙朝后期。此阶段是巡盐御史阶段。清初以明制为纲,以选用御史巡视两淮盐务,因此在名称上一般称之为巡视两淮盐课御史,或者直接称谓巡盐御史。这主要是因为巡盐御史的出身一般是都察院的御史,偏重一种监察与监督盐务官员的职责。此一点从顺治十年废止后,十二年又以“运司权轻,难以纠核镇将,抑强豪,禁私贩”为由复设可以看出。后来,虽然巡盐御史发生了多次变动,但是依然以御史命名。康熙四十三年之后,虽然曹寅和李煦以内务府出身担任巡盐御史,但是在称谓上依然没有改变。如康熙五十七年,兵部在议复李煦疏言“扬州府属三江营地方,恶棍贩卖私盐者甚多”时依然以巡盐御史称之。第二是雍正朝和乾隆初年。此时为巡盐御史和盐政混用时期。如雍正元年,谢赐履曾担任过两淮巡盐御史,并且在其奏折上就称自己为巡盐御史,而其升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时,雍正帝却称其为两淮盐政。“升两淮盐政右佥都御史谢赐履,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继谢赐履之后担任两淮巡盐御史的是噶尔泰,也和谢赐履一样,他在向皇帝上奏折的时候也称自己为巡盐御史。而雍正七年十二月癸卯,雍正帝在谕内阁时就说“从前据两淮盐政噶尔泰,与运使何世璂奏称”③,也曾称其为盐政。这种情况在乾隆初年也出现过,乾隆二年(1737)三保担任了两淮巡盐御史,在《清高宗实录》中,既有称三保为盐政的地方,如乾隆二年闰七月,“户部议覆,两淮盐政三保疏请,淮分司所属刘庄、五佑、新兴、庙湾四场,改隶泰分司管辖”④。也有称三保为巡盐御史者,乾隆二年十月,“两淮巡盐御史三保奏,动款收买灶盐,以杜私贩”⑤。第三是乾隆初期至道光十年。乾隆年间,盐政的称谓正式确定了下来,虽然乾隆初年三保有时被称为巡盐御史,但是之后的历任均以盐政称之,“巡盐御史”的称呼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从以上三个阶段来观察,这种称谓上的变化与两淮巡盐御史出身的变化在时间上大体一致,尤其是从雍正朝到乾隆初年,巡盐御史与盐政混用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任职官员身份的变化。从康熙四十三年开始,内务府出身的曹寅与李煦轮流执掌两淮盐务,他们并非出身都察院,但是在执掌两淮盐务之后,头衔仍为御史。这种情况到了雍正朝便发生了变化,噶尔泰和伊拉齐、尹继善、高斌都曾任职两淮,他们都曾被称为盐政。虽然他们仍然拥有御史衔,但是盐政的频繁使用更能符合他们的出身。到了乾隆朝,盐政的称呼最终得以确定,除了初年的三保还两称并用之外,其后的各任都只被称为盐政了。至此,以御史巡视盐务的规定彻底被打破。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盐政从出现到确立,也经过了一个较长的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内反复出现巡盐御史与盐政混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怪了。名称的改变,实际上是顺应了盐政官选拔身份的变化,这种变化又以盐政称谓的确定而被接受,表明了盐政选择的范围扩大,使地方盐务的实际最高长官不仅局限于御史,这更加有利于清帝选择自己的奴仆任盐政。巡盐御史向盐政的转变还是一种称呼上的简化与实用,相对于巡盐御史而言,盐政更加简洁与明晰。在职责上,巡盐御史更多地意味着是一种监察官,而盐政则直接表达了该官的职责,名称所包含的实际意义也更加贴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