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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动让座,是违法的!!!下面是我摘抄引用的国务院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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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动让座,是违法的!!!
下面是我摘抄引用的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法规和有代表性的地方法规。各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基本类似,如有需要,请自行查阅。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十三条 乘客应自觉为老、幼、病、残、孕、怀抱婴儿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十四条 乘客应自觉维护车站、车厢的环境卫生和乘车秩序:
(一)禁止吸烟
(六)不得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第十九条 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违反本守则的,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交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本守则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
(沪交法[2000]第365号发布,沪交法[2005]第401号修正)
乘车
第一条 乘客候车须在站台或者人行道上自觉排队,依次先下后上;不得强行登车、吊车;不准拦车和拉脱电车集电杆;服从值勤人员的管理。
第二条 主动照顾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优先上车并让座。不准多占座位或者躺卧、站立在座位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经上海市公安局核备,自2005年7月12日起实施。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于2002年6月3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1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修正案通过,沪交法(2007)520号发布。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作为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于2016年6月26日施行。
第六条规定:
六、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
十四、乘客违反《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守则自2016年6月26日起施行。
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
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修订稿)
第一条 为维护乘坐公共交通车船秩序,保障车船正常运行和乘客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与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乘客候乘车船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五)“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幼儿者优先上车船,其他乘客应主动让座。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武汉市交通委员会与武汉市公安局联合颁布的《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同时废止。
爱心座椅,有法可依!!!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执行时间】:2017.05.01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第四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五条 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投入运营的车辆上配置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
(三)在规定位置设置特需乘客专用座位;
第二十九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五)为老、幼、病、残、孕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本帖作者声明:本帖摘抄引用的法规,均是使用百度搜索摘抄于政府和正规日报网站。作者对于本贴的文字没有任何著作权力,任何人均可转发、使用、编辑、解读、传播。
希望有公德心的守法公民能够广泛传播,也希望缺少公德心的的守法公民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主动让座。
同时,希望整个社会能达成共识:让座行为是互助行为,今日的付出,来日必得回报,每个人都会从中受益。让我们告别自私与冷漠,共同建设一个充满善意的社会环境。
“爱我中华,守法有德,传递爱心,我的责任。”共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9-19 23:30回复


    IP属地:黑龙江2楼2019-10-0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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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道德不能绑架,只好讲法律了。


      IP属地:黑龙江3楼2019-10-0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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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交车上让座后……
        早上坐公交车去上班,我坐在公交车倒数第二排靠窗户的位置,后面的座都坐满了。途中, 有一个老太太向后面走了过来,就停在我同座女生的旁边,女生起身给她让座了,可是老太太没有入座,我抬头看了一下,她年纪挺大的,满脸很深的皱纹有棱有角,她喊着前面的另一位老太太:“你上这边来”。我一看她还有同伴,我也赶紧起身让座,我说:“你们坐吧”。 这时前面的老太太过来一边坐一边问第一位老太太:“咱也没问人家哪一站下,咱就直接坐啊?” 第一个老太太回答说:“你管他哪一站下呢,你就qing(方言)着就行了”。 我…就在她们身边站着… 后来刚过两站,她两位就要挪出来下车。 而我还离下车还有好几站………


        IP属地:山东4楼2019-10-1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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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会让座,不过不是出于法律,一般是孕妇、抱着婴儿的、残疾人士、生病了的朋友、老人家,老人家真的是老人家,不是大妈,抱婴儿的真的是那种婴儿,要是一个孩子四五岁了,自己能走路了,活该你抱着


          5楼2019-11-1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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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须,必须,有...的义务,这些要区分开来!哪怕是法律。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12-05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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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在上海市的一个镇工作,因为吃了剁椒鱼头,胃出血,然后转到隔壁镇的一个中心医院。我是坐公交车的,那个时候我坐不起出租车。我同事架着我上车的,然后我坐黄位子,她做其他位子。按理说我是病人对吧,然后到了倒数第几站,几个老太婆上车,她们坐上了位子,看到我坐到黄位子上,她们说我小年轻一个,居然受不起苦。要不是我那个时候因为呕吐不止难受,骂不了她们,我早就一个巴掌打上去了。现在我每次经过那个站,我都会感觉恶心。恶心的是人性和恶毒,我爸被他们那边的谣言害死,而他们有派车子撞我妈,没成功撞了我爷爷,然后村里人把我奶奶推到地上,还是干部哦。然后,我开始调查,结果得了甲亢。然后他们又说我家怎么这么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句话没错。我们家帮忙修桥补路,无怨言,结果换来他们的坑害。我有今天都是拜他们所赐。有人劝我放下仇恨,但是没有办法,我不想让他们祸害其他人。只能骂他们,希望他们悔悟。结果现在我开电瓶车,动不动就是7,8辆车子总是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有好几次差点被撞上,他们都是统一停的一个地方,不得不让我怀疑,是不是和村干部窜谋好的。然后,有一次做村里的区间车,听到司机说什么村里有鬼。然后村里现在每年都死好几个,特别是我家附近的人家,不知道是不是报应。


              IP属地:上海7楼2019-12-1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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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搞错了,守则和法律是两个概念,违反守则不算犯法,不具备强制性,这种你可以问问学法律的朋友或者网上看看文件学习学习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01-08 04:59
                收起回复
                  有法可依?规章可不算法~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10-0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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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违法,自己就是需要座位的人。而且可以用身体不适有病当理由达到老弱病残的病弱两项,合规合法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3-02-12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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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没看过民法典是吧?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23-06-0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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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就要这种法律!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23-07-0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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