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鹿吧 关注:6,933贴子:106,256

【冬/被炉】如是者说(伪宁鹿宁/实无CP,架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喂百度


1楼2009-08-14 22:43回复
    彩头:四千字以内宁鹿宁点文一篇
    目标:《徒修》姊妹篇
    【我庄严宣誓,我会完结此文,否则,请殴之。】
    (但是这文估计我可能会坑一阵……只是一阵而已!)


    2楼2009-08-14 22:44
    回复
      警局相关。
      开头推倒重来了三次之后,我终于能找到喜欢的路子写下去了……OTZ
      ***
      1.
      春野樱说:“警戒线之内是鉴识科人员的地盘,没用的闲杂人等滚出去!”
      她一边把发现案发现场的年轻巡警撵出门——其中一个脸色惨白,还在干呕——一边戴上医用手套,对着烧焦的尸体嫌恶地皱了皱眉,低下头开始仔细查看着可能遗留下来的物证:“你们查没查出来这人得罪过哪路神佛?现场被烧得这么干净,还真是少见啊。”
      一旁的日向宁次没有应声,而是从口袋里掏出手绢掩住口鼻,镇静情绪的香气隔绝了糊味,一直处在高负荷运转状态下的头脑终于清醒了点。浅色的眼睛扫过书柜上被烟熏成炭黑的相框,还有放在墙角的陶土花盆,他偏了偏头,又看了看地下被火燎出的痕迹。
      曾经有后辈充满敬意地将他环视现场一遍后过目不忘的本领称作“扫描仪”,但话说出口十分钟后就被顶头上司派出去追捕逃到四国的嫌犯。
      樱瞥了瞥专心致志的宁次,觉得那个比喻实在是贴切得很。
      案发的公寓是一间普通的三居室,起火燃烧的房间是公寓南端的起居室,也就是他们所在的位置。由于房间里堆积着大量的画纸,所以火势很容易蔓延,加之整个居室通风不畅,还有许多塑料制品,所以弥散开的有毒气体很容易导致人迅速死亡。
      至于起火点,纱质窗帘下方的蚊香就可以解释。
      就伪造的角度来讲,这个看似由意外引起的火灾现场堪称完美。
      宁次转过头看了看樱,后者正端着相机认真地给现场拍照,突然,她好像看见了什么,微微蹙起眉头,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
      “有什么发现?”
      “两个起火点,窗帘下面那个是装样子的,不过倒是把现场烧得更干净了。火是在尸体上面燃起来的,空气中有燃烧脂肪的气味,但没有汽油味,得查一查引火用的物品。”樱把眼睛贴在取景器上,反感地撇了撇嘴,“尸体上肢应该在关节处被折断过,扭曲的角度不对,看起来折断的力度还很大……被害人肯定招了什么深仇大恨,你们真的考虑查查他身家背景什么的吗?这很可能是个大案子啊。”
      “我们当然会查的。还有其他的问题吗?”
      绯发女警终于放下了相机,不满地看了他一眼。“我会把疑点归纳好后写在鉴识报告里的,不劳您费心了,日向警部。”
      被点到名字的警界新星正在端详着墙上残存的壁纸花纹,听见对方的话之后转过脸来,点了点头,表情一如既往地清冷无波,像一汪化不开的千尺潭水。
      “那就麻烦你了。”
      和他视线对个正着的樱打了个寒颤,有了种处在冰天雪地中的错觉,仿佛正在纷纷扬扬下雪的不是室外,而是一片灰烬的脚下。
      很多年之后她感慨地说:“日向前辈的视线简直比枪还好用,你居然能对着他的眼睛过得那么坦然,还一过就是那么多年。”
      对面挑起眉毛,把烟头按熄,耳朵上银质的饰物随着动作在灯光下摇曳流波。
      “不坦然的话我不就变成筛子了?这种事情就是习惯成自然。”
      然后他推开桌子起身,有些紧张地嘱咐道“刚才那句话可别跟别人说啊”,就匆匆走到柜台结账去了。
      宁次踏出公寓楼门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转黑。
      临出门前樱冲他喊了一句什么,没太听清。他皱起眉回忆着那句话的内容,掏出了车钥匙,大衣口袋里的手机此时震动了起来。
      “喂宁次啊我现在在警视厅大楼门口啊你什么时候回来——?”
      “谁?”
      电话那头的漩涡鸣人拉低了帽檐,看着周围的熙攘的人群,在群马县的深山里待了两年多的他控制不住开始嚷嚷,“是我啊,鸣人!我来这边出差!”
      宁次把听筒挪开了十公分远,微微压低了嘴角:“我在出现场,过十五分钟就能回去,你找个地方等我吧。”
      “那行,我在大门对面的那个面馆里,等你过来买单。”鸣人撩开拉面馆的帘子,找了个位置坐下,捂着听筒对对面小声问了一句:“要不要跟宁次说两句?”
      坐下来的奈良鹿丸用手掩住一个哈欠,眼角渗出浅淡的水迹。他把领口的围巾松了松,露出有些消瘦变尖的下颌,微弯的脊背放松下来,靠在了椅背上。
      往年的这个时候,他还窝在深山老林里,躺在家里的被炉中安然地剥着福橘,等待迎接新年的到来。现在年关将至,他却还在为了逃犯的事情奔波忙碌,这实在是让他觉得有些疲惫。
      他又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不用了,我陪你等到他来就走,还有文件要写呢,三天之内弄不完的话咱们就有的忙了。”他揉了揉额角,看着对方既了然于胸又微微透着不解的神情,还是补上一句,“不然你帮我写。”
      鸣人撇了撇嘴,挂断了电话。
      -TBC-


      3楼2009-08-14 22:46
      回复
        穿好衣服来占SF先=v=


        4楼2009-08-14 23:20
        回复
          喜欢破案的文文~~~~~~~~~~~~~~~~~~~ 可是

          阿瓜 你为咩要点我。。。


          IP属地:吉林5楼2009-08-15 09:28
          回复

                   \(^o^)/~\(^o^)/~


            6楼2009-08-15 10:52
            回复
              to阿梦:给句感想也好过单纯的沙发啦……
              to叶子:因为人家突然想看咩~


              7楼2009-08-15 14:26
              回复
                于是说阿瓜推理大好啊,可素为毛要坑一阵子~~~~~~~~~推理文无能的人掩面泪奔


                IP属地:上海8楼2009-08-15 16:29
                回复
                  警匪片就是勾人心弦啊,阿瓜,为了不负你洞庭波里的大侠形象,请豪气干云天地一口气更完吧……


                  9楼2009-08-16 17:11
                  回复
                    ………………go on………………
                    不是说不能弃坑的吗?????
                    弃坑的话,代表月亮,殴死你!!!!!!!!!!
                    【众:为啥是月亮?曰:太阳就在天上,不用代表……】
                    【火星旅行中……】
                    ————————请54,激动了………………


                    IP属地:天津10楼2009-09-05 15:08
                    回复
                      彩头:四千字以内宁鹿宁点文一篇
                      目标:《徒修》姊妹篇
                      【我庄严宣誓,我会完结此文,否则,请殴之。】
                      ------我不喜欢打人
                      (但是这文估计我可能会坑一阵……只是一阵而已!)
                      ----所以, 偶相信你。(咬牙ing)


                      11楼2009-09-06 10:10
                      回复
                        【我庄严宣誓,我会完结此文,否则,请殴之。】
                        (但是这文估计我可能会坑一阵……只是一阵而已!)  
                        作者:黑岐火泉
                        已经九月了,这“一阵”好长。
                        砍木棍,弄根大腿粗的。


                        IP属地:四川12楼2009-09-06 21:46
                        回复
                          人工置顶,等待群殴!


                          13楼2009-09-11 20:42
                          回复
                            人工置顶,等待群殴!


                            14楼2009-09-17 13:06
                            回复
                              艰难从考试泥潭中跋涉出来的我……泪求宽限几日!在下正在考试周中无法自拔,考完一定更新!TOT


                              15楼2009-09-17 18: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