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的珠光御景新城(珠光集团旗下)订购了一套房子,已经交了诚意金37万多,但是到可以签约的时候发现我的朋友以前有一张疑似信用卡的卡(我朋友大学时模糊办理的卡,卡已遗失,不知道有欠款)有欠费未还的记录,导致征信无法通过,无法贷款。
所以房子无法购买,房产商说这37万多的诚意金可以退回,但是退回的时间比较久,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朋友当初交诚意金时房产公司开的收据原单已经交上去了,但房产公司却一直说资金没到位,还没办法退钱。请问这正常吗?
请问各位大神,购房不成,正常的退款时间需要这么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