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极盛时,也就成了海。
我从玛莎·雷明顿发灰的眼珠里看到了一切景象、亦是四年前亲眼目睹的景象。密涅瓦军工厂在燃烧,火光滔天、烈焰熊熊、世界分崩离析。铁篷天花板摇摇欲坠,墙角的红锈滚烫发黑。木质地板焚烧殆尽,徒留焦黑疮痍,烧焦的墙体沉闷倒戈。
房子里是火,房子外是雪。地狱蜷在这里,外面是酣眠的人间。
弗雷迪·莱利的身上有十四个枪口:四肢各两个,胸口上有六个,而从他结识父亲到背叛父亲算起,也刚好十四年。血液洇干,他的躯体在火焰里萎缩成一团软腻腻的、一只丑陋的蚕蛹,焦黑的皮肤里包裹着腐烂的蛋白质,内里是一颗黑黢黢的心脏块儿。
我拔掉了玛莎·雷明顿栗色的头发,这是我和她唯一相像的地方。我拭去她脸上最后一抹血迹,拉起她烧焦的手,思索着:玛莎、玛莎·贝克、玛莎·雷明顿、仇人……无数个称谓在脑海里不断地旋转。最终,我抓着她的手朝自己挥了挥,无声地敲定了告别的称呼:
“拜拜,妈妈。”
我醒来时正偎在杰克的胸膛,胸口心跳声平稳有力,驱走了噩梦之余的惊悸。此刻仍是夜晚,月亮吊在高空,认命等待黎明时分的死刑。濒死的月光踉跄跌过窗棂,颓靡地照亮昏暗的卧室,也让我看到了诱发这场梦的罪魁祸首:床头柜上的花瓶里插了一支玫瑰花。
耳边呼吸声一顿,我抬眼时对上了杰克已经睁开的眼睛。
“你睡得这么浅,不应该和我一起睡的。”
“如果醒来后看到的第一眼是丽莎,”他微笑着,一边用手指拭过我眼角的泪,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他总是那么细致入微。“那么,早一点醒来也未尝不可。你做了噩梦?”
“嗯,应该让服务生把花瓶撤掉。”我闭上眼,却再无一点困意,“我不喜欢玫瑰花。”
玛莎·雷明顿死时,血液里也有股腐烂的玫瑰味。
她的血腥味来源于一株并蒂玫瑰、一株枯萎的、生虫的并蒂玫瑰,如她本人一样:一朵面向阳光,扮演过好妻子和好母亲;另一朵则朝向泥潭,自诩深情,丑态毕露。我爱她,我多想顺着面向我和父亲的这朵玫瑰去找到另一朵,可是连根拔起后才发现根系早已腐烂,而地面也随之豁开一口伤疤,如同我的童年,支离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