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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常宁市和府家园开发商“擅次更换楼层乱收费”一事,本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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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常宁市和府家园开发商“擅次更换楼层乱收费”一事,本人通过维权上访,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文书,也咨询了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我认为依法信访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更是主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真实体现,更是“依法治国,严打虎蝇”的真实展现!所以,本人特将这种玩文字游戏的开发商“擅次更换楼层”向领导诉说。我于2018年05月3日在常宁法院隔壁和府家园购买G栋404当时销售人员带我看房时上楼来到了G栋404看房我也比较满意后来就订购了但时当时我看的房是从人户花园上去的四楼因为他这小区四周的楼房在地面是建有两层商铺的所以那时候我看的房就等于在六楼但到现在交房时我被莫名其妙的更换了楼层我从当时的四楼变成了现在从入户花园上楼的二楼找到他们时没有一个人来解释唯一的一句话就是说你现在的门牌号就是404没有变他们现在把地下车库算一楼入户大厅算二楼我当时看的房现在变成了5楼但他们当时带我看房看的是入户花园上楼四楼他们也没解释说这是五楼地下两个商铺也算两层那时候我说就要这层他们写的也就是404结果现在交的房却不是我要的那一层开发商也没有一人来处理唯一一句话就是现在交的房就是404他们玩这种文字游戏来坑骗住户而且这种事情还不止我一户
我们辛辛苦苦奋斗一辈子买套房看中中意的还被黑心坑人的开发商无理由的更改了这就好比“你去相亲第一次见面看中意了,但结婚的时候你才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那人而是那女孩她妈”挂羊头卖狗肉为什么我看的是入户花园上楼4楼而如今却变成了入户上楼2楼从看房到交房之前没有一个相关人员向我说我看的房实际在他们小区是五楼而当时的销售人员吴岚卖自己小区的楼房 却不知道楼层的标号 从卖房从我们投诉其间都不清楚楼层标层 所造成从她手上卖出的所有楼层全部有误 因为她的不知而造成我看的四楼 签合同的3A03A 按和府小区标号我看的四楼签合同应该是5A03A 而楼层编号 一切房屋楼层资料早在未建时就定好了的 为什么销售人员会不知道?因为她的不知而造成的后果 为什么要我们住户来买单?
为什么我们买房子,看那一层,给那一层的资格也没有了吗?
我当时看的四楼窗户形状是四方的,而现在开发商给的三楼窗户形状是椭圆形的,严重影响采光!
投诉后住建局有关领导与我联系过 也于2020年2月17日
就这一事召开了专题会议 经三方商量 住建局给出意见(因房屋在对外销售时销售人员可能存在没有向业主完整解释说明该栋房屋的层次结构,造成“该楼房层次不相符”)让我与和府家园开发商自己协商处理 要么更换楼层 或者 补偿多少钱一平方 当时开发商一位姓周的主任也说过可以协商 但后来我去协商时 他们只承担每平方10元的补偿 之后我们再说协商时 开发商那边直接就说补偿只有这么多 不同意的话 你们愿意去投诉就投诉 愿意上访就上访 愿意起诉走法律程序也可以 态度强硬 没有商量的余地 开发商协调不了 我也就只能继续维护我的自身合法权益 我并不想给国家 给本地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造成什么损失 我只想正常的 合法合理的维护我一个公民应有的权益 只想要有关领导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我诉求的初衷只为解决这事
还望相关机构领导人员替我们讨回公道我们只想维护我们应得的权益。合同违法:合同上写“地下一层,地上27层,可是现在地上地下总共才27层,”我找开发商理论要说法,开发商居然说合同打错了,难道合同是一张废纸吗?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仅体现在合同的形式上,更重要体现在合同的内容上。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政府文件规定要求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并严格要求商品房必须执行”一价清,为什么和府家园开发商又要重复收费,其中就包括天然气入户费2160元,不动产証780元,电梯使用费300元,楼层水压增压费20元元一个月,未买之前白纸黑字写了这样费不收,那样费不收!难道和府家园开发商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敬请各位领导从严追责、真心做到”零容忍“真心把人们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让”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这句话不要成为一句”空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3-28 21: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