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女子主动每个月多加500块(元)房租费给租房屋主,看起挺大方,且很合理,并具有道德性。
如不知,她的心机城府极深。有谁曾经想过,从农村出去的打工仔,打的都是低层的工,每天工作绝不少于10小时,挣得来的大多数是在2500元至50O0元多不等,除去房租费,其次是水电费(听大多数外出打工的人说过,他们使用的水表或电表比房主家要快好几倍),再就是每天的伙食费了,除去以上这些,要那回家的就所剩无几了。
我是这样的认为;这位租人家房子住的所谓女房客,其家极有可能有大把房子出租子,以此方式使租房价更上一层楼,以此满足他(她)们的黄金梦。
深圳市的租房价贵得令人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