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公安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小学一至三年级本学期不再返校;
(二)已经开学复课的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实行分期、分批、错时、错峰放假。小学四至六年级和走读制的初中学校非毕业年级6月20日放假,寄宿制初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6月21日放假,寄宿制高中非毕业年级6月22日放假;
(三)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以及有报名参加高考的中职学校学生实行全封闭管理教学,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中高考结束后放假;
(四)两所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不再返校,毕业年级未返校学生不再返校。学校要通过线上办理、远程服务等方式,做好毕业生的毕业离校工作,通过微信、邮箱、电话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指导;
(五)面向参加艺考高三学生和高考复读生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高考结束后停止线下培训,其他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统一按照上述要求执行放假时间,各县市区不再自行制定放假时间。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初步定为9月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全面精准开展排查。对5月30日(含)以来曾经到过北京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或学生本人、共同居住人员中有曾经到过北京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或学生、与北京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曾有过密切接触的教职工或学生等三类重点人员,以及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要继续全面开展信息排查工作,做到精准摸排、全面掌握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排查情况要每日按时报送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复学复课工作组
关于做好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公安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小学一至三年级本学期不再返校;
(二)已经开学复课的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实行分期、分批、错时、错峰放假。小学四至六年级和走读制的初中学校非毕业年级6月20日放假,寄宿制初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6月21日放假,寄宿制高中非毕业年级6月22日放假;
(三)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以及有报名参加高考的中职学校学生实行全封闭管理教学,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中高考结束后放假;
(四)两所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不再返校,毕业年级未返校学生不再返校。学校要通过线上办理、远程服务等方式,做好毕业生的毕业离校工作,通过微信、邮箱、电话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指导;
(五)面向参加艺考高三学生和高考复读生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高考结束后停止线下培训,其他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统一按照上述要求执行放假时间,各县市区不再自行制定放假时间。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初步定为9月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全面精准开展排查。对5月30日(含)以来曾经到过北京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或学生本人、共同居住人员中有曾经到过北京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或学生、与北京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曾有过密切接触的教职工或学生等三类重点人员,以及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要继续全面开展信息排查工作,做到精准摸排、全面掌握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排查情况要每日按时报送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复学复课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