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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羚小课堂:你还在为分不清奶粉和固体饮料而纠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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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国的食品安全是相当严格的,特 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最 严监管。对于配方奶粉、特配粉、调制乳粉、固体饮料也有明确区分。但不可否认也有部分母婴从业人员或消费者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有所欠缺。
那么,如何区分配方奶粉、特配粉、调制乳粉和固体饮料,它们又应该遵循哪些国标,今天红星美羚来为您一一解答。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指以牛乳(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供婴幼儿(三周岁以内)食用的产品。它包括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
据红星美羚了解,早在2016年6月,国 家食 品 药 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未通过配方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在2018年1月1日后将不能在国 内生产和销售。
特配粉是特 殊医 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特 殊医 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是特医食品中专 门给婴儿吃的奶粉。而特 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 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 殊需要,专 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 殊医 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 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
我国对特 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相关产品必 须要经过国 家食药监管理部门的审评审批,才能生产和上市。厂家在申请特医食品注册时,除提供普通资料外,有的品类还必 须提供相关的临 床试验报告,以证明其能完成特 殊医 学用途。
目前,国 家出 台了《特 殊医 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25596-2010)、《特 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及《特 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三个安全标准来管理特医食品。
红星美羚提示:特 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 疗作用,不得宣称保 健功能,特 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 生或临 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调制乳粉是指以生牛(羊)乳或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添加或不 添 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粉状产品,这也是国标《GB19644-2010食品安全 国 家标准 乳粉》中对调制乳粉定义。据红星美羚所知,调制乳粉不仅 仅局限于婴儿用乳粉上,指针对不同人的营养需要,在鲜乳原料中或乳粉中调以各 种营养素经加工而成的乳制品。
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不能为特 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 生和临 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目前国 家出 台的固体饮料的标准文件是《GB/T29602-2013固体饮料》,其中规定:固体饮料(品),指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
除了配方奶粉、特配粉、调制乳粉、固体饮料等国标,在今年4月8日,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也发布《关于征求乳粉等6项食品安全 国 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相 较《食品安全 国 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征求意见稿增加特色奶畜乳的种类,产品标示更完整,更利于消费者识别。


1楼2020-08-17 14: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