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工,有10年工龄,未被认定,
在企业养老制度改革前,有两次经劳动部门审批的从业经历,
猜测,
在1979年入职,1989年个人提出辞职,或因违纪被开除厂籍,
在1990年以后,恰巧原单位又招工,经劳动部门审批同意,从新录用到原单位参加工作,
或是其他的企业招工,也是经劳动部门审批同意,在新的企业就职工作至退休,
退休时的工龄认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前的有效工龄)
当2020年,年满60岁时办理退休,第一步是审批窗口拆开档案袋,
抽出两份招工表,赶上审批人员心情不畅,所以不弄你个磕磕绊绊,
恐怕把老虎当作病猫,此时,当事人事先也没有啥变通措施。
结果可想而知,二次招工前的10年工龄,直接视为无效工龄,
工龄从第二次招工算起,啥叫黑不黑?人家也是按规矩办事,
这么一来,计算基础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就会各少10年,
两项合计,基本养老金就会少领取1000多元。
广西省企业职工2022退休,缴费40余年,基本养老金39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