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证我市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决定对全辖区范围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实行有奖举报。
1、 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辖区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报经县(市、区)指挥部审批同意,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
2、 核酸检测采样补检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未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核酸检测,强制定点隔离14天,所发生费用一律全部自理。
3、 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举报电话:0311-84322739、1860331232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9日
1、 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辖区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报经县(市、区)指挥部审批同意,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
2、 核酸检测采样补检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未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核酸检测,强制定点隔离14天,所发生费用一律全部自理。
3、 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举报电话:0311-84322739、1860331232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