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邯郸涉县林旺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因修234国道占了我们的房子,在2020年7月份就拆了,补偿款给的很少,我是一个小二楼,上下两层共200来平米,是2013年刚建的,补偿的价格是每平400多元钱,连同拆迁费等附着物也就10多万,现在物价飞涨,当时一袋水泥10决钱,现在25块钱一袋,钢筋由原来的三千多涨到四千几一吨,人工工资由原来的100元涨到220元,石子由原来的40块钱涨到90多块钱一立方,给的补偿款根本不够盖房子,现在我们村大概80多户村民无家可归,寄人篱下,到现在房子没了,连宅基地都没有落实,一张只有村委公章的协议草草了事,我不知道这个协议算不算数,合不合法,天下有没有说理的地方,望社会各界人士给于帮助,帮我们讨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