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在村里的十字路口开了一个小卖店,现在建美丽乡村,镇里来人让我们拆前面的房子,又不想按法律规定给与补偿,房子是我小时候的学校,几十年了,后来村里大队卖给私人,我们又买的,几家的房子都是连着的,做个小本生意,养活一家,从去年开始,镇上和村里时不时来人让我们拆前面的房子,只说拿一万元买我家东西算补偿,有这样的吗,这年头物价那么高,一万好干嘛,而且那一万还是买东西的钱,当初买房加装修花了将近30万,前面拆了后面的没法重新盖,房子和别人家的连着,我们一拆,很可能造成隔壁几家的房子坍塌,老百姓的钱,都是从地里刨出来的,再翻修,几乎要花上百万,这要怎么办,国家不是有拨款吗,为什么到我们这边就这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