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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合同的起草、审查及合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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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民纪要》、《民法典》司法解释(时间效力、担保条款、买卖合同)视角:完美合同的起草、审查及合同、担保
法律实务高研班·邀请函
一、课程背景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法治保障中发挥着最为基础性的作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一共分为三个分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共计526条,占民法典条文总数的40%以上,几乎占据民法典的半壁江山,在民法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担保规则体系的变化也是本次《民法典》的亮点之一,对于民商事活动中当事人的行为指引及风险防范都具有重大作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九民会议纪要》)对企业合同管理、担保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法典》编撰、《民法典》系列司法解释及《九民会议纪要》颁布的背景下,企业合同审查到什么程度、什么标准,才算是合格?实务中的合同案例,对合同、印章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印章真伪不明如何解决?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应当如何约定?如何玩转电子合同?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表见代理?企业担保合同纠纷审判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课程收益
1、本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贴近企业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深度解析《民法典》、《九民纪要》对企业合同修改及业务的重大影响,掌握合同设计要点,帮助企业重塑合同体系;
2、三大名师(著名青年法学家、法官、资深仲裁员)联合主讲,为您整合合同制作与审查的标准流程与全面知识,并以败诉案例、二审改判案例分析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要点。
3、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
三、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各仲裁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金融机构、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总经理、销售总监/经理、采购总监/经理、法务总监/经理、公司律师、合同(财务)主管等;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研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1年3月18日
讲座时间:2021年3月19日—21日(三天全天学习)
举办地点:贵阳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五、参加办法
1、参加的代表须交纳学费 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18210838551(微信)
QQ:1042930362
联系人:牛老师
2、本课程可安排讲师赴企业内训,欢迎与工作人员接洽。
六、量身定制课程
根据企事业单位自身情况,包括培训对象及其专业背景、工作职责、培训目标、具体要求等分析企业的培训需求,制订切合实际的培训方案,邀请专家赴企事业单位进行内训或录制课程,为企业创造高效能的学习条件。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3月19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00 (一)《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解读1、《司法解释》的一般规定 2、《司法解释》在司法适用中的溯及力3、期间等具体适用问题(二)《民法典》与《九民会议纪要》视角下的担保法律实务1、担保物权一般规则 2、抵押权的共同规则 3、动产担保物权4、保证 5、非典型担保6、其他问题(1)一般保证人责任的免除 (2)保证人的代位权 (3)保证人的抗辩权与抵销权(三)《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及其对企业的影响1、“担保一般规定”重要问题解析 2、“保证合同”重要问题解析3、“担保物权”重要问题解析 4、“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5、司法解释对企业的影响与注意事项主讲专家:谢鸿飞 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合一践行者、青年法学家
3月20日(星期六)9:00-12:0014:00-17:00 (一)《民法典合同编》概况1、基本概况 2、合同编通则的适用范围 3、过渡期的适用问题(二)《民法典》重点条文释义暨修改亮点、法律适用难点1、订立合同的方式 2、要约邀请及其主要类型 3、合同成立时间4、情势变更问题 5、非典型担保与登记对抗规则 6、保证方式7、违约方终止合同问题 8、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9、相抵原则10、预约合同适用规则 11、不能履行的判断标准 12、“保理合同”专章13、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安全保障义务 14、合伙合同基础规范(三)《民法典》语境下合同纠纷实务热点的裁判规则1、关于合同性质认定的问题 2、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限制3、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之变化 4、合同可撤销法律依据之变化(四)《民法典》语境下合同履行的有关问题1、关于合同履行时间加速到期的问题 2、合同不成立、无效、解除后的处理问题3、合同的解除问题 4、合同的保全问题5、债权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情形下合同解除问题(诚信原则的运用)(五)几类常见合同的裁判规则1、买卖合同 2、借款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六)《民法典》直接规定的无效条款梳理(体系)1、不允许当事人约定的期间、期限,违反导致无效 2、民法典直接规定无效3、保护公共利益的禁止性规定主讲专家: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业务专家
3月21日(星期日)9:00-12:0013:30-16:30 (一)《民法典》视角:电子合同条款实践问题与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分析1、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属性 2、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交付时间的认定(二)《民法典》、《九民纪要》、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修改视角下的“合同起草与审查”1、《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的适用 2、合同无效、不成立、生效 3、合同解除4、违约金过高问题 5、强制性规定的识别 6、民间借贷合同7、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8、让与担保和以物抵债 9、撤销权的行使10、担保类合同若干重要问题 11、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其履行 12、公司类合同13、《民法总则》与《公司法》的适用 14、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三)民法典、民法典司法解释、九民纪要视角下的“合同通用条款制作与审查”——以“买卖合同”为中心如:定义条款;列举条款;绿色条款;合同目的条款;风险与提示;违约行为;违约金、定金;陈述与担保;履行抗辩权;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解除条款;情势变更条款;验收条款;善后条款与分割条款;债权转让条款;风险负担;争议解决;价金及其支付条款;权利申明条款;中英文本;通知;保密条款;合同相关文件;生效条款主讲专家:田飞 法学博士、资深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破产审判庭庭办主任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及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IP属地:甘肃1楼2021-03-12 16: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