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25晚上9点20分左右,在沂蒙路与砚池街交汇,兰山区医院妇产科生一个婴儿,婴儿出生后也听到哭声,但是接生员没告知产妇婴儿是男是女,等到第二天下午,接生员告送家人婴儿夭折,之后医生就说尸体谁处理的事宜,并列告送我们说,由我们处理尸体不方便,这期间接近二十小时的过程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医院也没有要治疗费用和抢救费用,回家后养月子,由于对这个事情轻视了,把一些细节忽视了,多年后才知道这个孩子应该还活着,由于后来生三个孩子,在十多年里就没按法律程序找,后来身边的孩子都大了,才开始找,多少次去医院咨询也没找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