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就问,比如我有ABCD共4个完整的公国领,分别都创建了头衔也立了继承法(斯堪的纳维亚继承法)。
创立王国后为了确保继承时不出乱子,就给了继承者BCD的公国头衔(只给了3块地)确保法律法理都是他。
过了N年发现还需要创建一个公国头衔(如A)并立法,创建之后若干年又再次提醒我创建B的头衔并立法。
请问这是什么情况?
创立王国后为了确保继承时不出乱子,就给了继承者BCD的公国头衔(只给了3块地)确保法律法理都是他。
过了N年发现还需要创建一个公国头衔(如A)并立法,创建之后若干年又再次提醒我创建B的头衔并立法。
请问这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