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9月屏幕摔了,找客服申请维修,没要求提供发票,只是核实一些串号等信息,让我邮寄手机到指定地址进行维修。但是工作太忙,没及时邮寄,5天后收到不让邮寄的短信,说维修需要再重新申请
一直没修,拖到现在,还有一个月要到期了,申请维修,要提提供国内发票才能维修,客服说今年审核严格了。我是买的香港行货手机,只有香港发票,他们不认可,必须提供国内发票,不然不给维修。


1.购买手机的时候,碎屏服务产品页面没有说香港发票的手机不能购买这个碎屏服务,同时宣传页面还说从任何地方购买、任何型号的都能购买这个碎屏服务
2.去年申请的时候没要求提供国内发票的规定,今年就必须要求提供,在一年期的碎屏服务期内,单方修改维修服务规则,提高维修门槛,属于欺诈消费者,先告知消费者随便买,然后再修改维修规则。
百修宝这样算不算欺诈消费者?
对淘宝的处理问题的态度:
淘宝客服也是很“给力”,得给淘宝送锦旗,买的碎屏服务,找淘宝平台维权,让我选择接受他们沟通商家退款或者不接受,让我选择。还说自己也是消费者,我想问,如果你买了这种碎屏服务,你会自己劝自己,不给维修就算了,我买碎屏险的目的是,等屏幕破了给退碎屏服务的钱就行吗?淘宝客服处理问题,啥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