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注意事项
1. 入学前临时突击买房行不通
作为学位分配依据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的3月31日。
如监护人有多套房产,须在3月31日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入学信息一经采集,则不再做任何更改。
2. 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房产、搭户、空挂户均不作为学位划分依据
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