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措施
(一)构建科学的教育集团治理体系。
1.完善治理结构。成立集团理事会,为集团内部最高决策机构,理事长由牵头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由成员校校长担任,成员由双方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集团牵头校一名副校长担任,承担集团日常管理和事务协调工作。理事长对集团负总责、副理事长具体负责所在学校的管理工作。
2.章程统领办学。集团牵头校负责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集团章程,作为规范和约束集团管理运行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集团章程要明确集团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内部治理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教学科研、教师培养、监督机制、成员校的权利义务等。章程讨论稿经成员校(必要时通过各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市教体局备案。
3.定期会商议事。每学年开学前,理事长负责召集集团成员校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学年度集团工作目标和计划,于开学前报市教体局备案。每月由理事长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商讨集团教育教学、教研等工作,确保集团高效有序运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师资交流和培养。
1.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实施名优教师跨校走教、骨干教师跨校支教、青年教师跨校跟教等举措,推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交流,将集团内交流轮岗工作经历视为到乡村支教。根据集团建设需要,牵头校和成员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和考核办法,原则上牵头校每学年选派5%左右的优秀教师到成员校、成员校选派对等数量教师到牵头校进行交流任教。牵头校至少选派1名现任中层干部,到成员校担任管理工作,提升成员学校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应的成员校等额输出1名中层干部到牵头校跟岗学习,周期1-2年。双方派出人员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仍归属原单位。
2.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实施教师培训师培育工程,设立“校带校”“师带师”教师培训项目。在集团内遴选一批名优教师优先接受高质量培训,培育一批教师培训师队伍,用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促进集团内教师素质的整体提升。
(三)强化教学共研与共享。
1.建立课堂教学共研机制。集团通过紧密型教研、组建学科专家团队,定期围绕课堂教学共性、瓶颈问题开展项目研究,精准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问题,通过专家引领、青蓝结对、学科组研讨等形式,提升课堂教学和教科研的有效性,整体提高集团内各学校课堂教学和教科研质量。成员校学科教师每月到牵头校跟班听课不少于1天,牵头校学科教研组长或学科带头人每学期到成员校指导教研工作不少于2次。
2.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集团内优质共享课程资源库及课程共享机制,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等。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发挥信息平台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拓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空。
3.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各成员校在提升常规教学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集团的群体智慧,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对现有学校特色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凝练,积极打造本校特色课程品牌。
4.统筹集团场馆及活动资源。建立场地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学生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课后延时服务等联合运作机制,整体提升集团在德育、体育、科技和艺术活动及家校合作等方面的水平。
五、主要措施
(一)构建科学的教育集团治理体系。
1.完善治理结构。成立集团理事会,为集团内部最高决策机构,理事长由牵头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由成员校校长担任,成员由双方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集团牵头校一名副校长担任,承担集团日常管理和事务协调工作。理事长对集团负总责、副理事长具体负责所在学校的管理工作。
2.章程统领办学。集团牵头校负责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集团章程,作为规范和约束集团管理运行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集团章程要明确集团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内部治理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教学科研、教师培养、监督机制、成员校的权利义务等。章程讨论稿经成员校(必要时通过各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市教体局备案。
3.定期会商议事。每学年开学前,理事长负责召集集团成员校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学年度集团工作目标和计划,于开学前报市教体局备案。每月由理事长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商讨集团教育教学、教研等工作,确保集团高效有序运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师资交流和培养。
1.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实施名优教师跨校走教、骨干教师跨校支教、青年教师跨校跟教等举措,推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交流,将集团内交流轮岗工作经历视为到乡村支教。根据集团建设需要,牵头校和成员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和考核办法,原则上牵头校每学年选派5%左右的优秀教师到成员校、成员校选派对等数量教师到牵头校进行交流任教。牵头校至少选派1名现任中层干部,到成员校担任管理工作,提升成员学校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应的成员校等额输出1名中层干部到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