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115产业创新团队(科研院所类)申报奖补:
(1)创新团队设立期内,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创新团队带头人每人每年5万元、带头人助理每人每年1万元的岗位津贴标准,对团队设立单位给予资助。
(2)省人才办会同省财政厅依据对创新团队及其设立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按照第十四条之标准,将岗位津贴拨给团队设立单位。
(3)设立单位依据合同履约情况,按照第十四条之标准,向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发放岗位津贴。
合肥市115产业创新团队(科研院所类)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重点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申报。申报需具备下列条件:
1、团队拥有在科研、技术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研发项目。
2、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3、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4、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产业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5、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坚持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的原则,目前已有“115”产业创新团队且未达到设立期限的单位一般不得申报;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省“特支计划”尚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前11批“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再作为第十二批团队带头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