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洗手液报关清关要提供:
1、进口非特殊用途备案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产品质量标准;
4、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
B. 检验受理通知书;
C. 产品说明书;
D. 卫生检验报告;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7、提供其中文标签、产品成分表、合同、发票、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
1、进口非特殊用途备案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产品质量标准;
4、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
B. 检验受理通知书;
C. 产品说明书;
D. 卫生检验报告;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7、提供其中文标签、产品成分表、合同、发票、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