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9日我与湘潭鑫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订购合同。合同约定车型为奥迪A4L时尚动感型,车款为25.88万元(含个性化定制0.4万元),合同约定交车时间为合同签订45日以内(即8月3日以前)。
但是至今本人未提到该车,期间多次与鑫奥对接,一开始告诉我车辆在排产了,但是不提供车架号给我,后来我联系工厂400客服,厂家告诉我经销商有义务把顾客所订车辆信息提供给顾客,经协商后鑫奥销售总监李杰通过微信方式给了我车架号,并每星期对接该车辆的到货进度。从生产下线到公司扣款,到等待物流……眼看着车辆即将到手,可是9月17日我再次电话联系时,李杰告诉我该车辆在工厂已扣款的情况下调剂给了其他经销商(在此我表示怀疑,并致电长春一汽大众公司400客服,客服说鑫奥会和我对接处理)。
在此我恳请职能部门查实内幕,长春一汽大众既然已经将湘潭鑫奥预定的对应车辆扣款之后,是不会将该车辆调剂给其他经销商的。因签订合同至今已有三个月时间,鑫奥没有能够按期交车,现在各品牌汽车价格上扬,即使我换其他品牌也面临无法承受的损失,因为鑫奥的拖延和推诿导致我左右为难,只能拜请职能部门查清事实,督促鑫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履行合同,让我早日提到李杰总监一直和我对接的那台车(车架号9917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