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个客户问到商标被别人抢注之后,应该怎么做?
今天跟大家讲解一下,有以下三点:
(1)对初审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①如果发现被恶意抢注的商标正处于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那就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②请求:商标局不予其注册使用。
(2)对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①如果发现该恶意抢注的商标已被核准注册,那么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的方式?
②请求;商评委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无论是通过哪种手段主张自己的权利,都应该准备好证据?
①证据应该侧重于:
第一,商标持有人主观上恶意抢注的证据,例如双方关于争议商标的购销合同、往来信件等;
第二对商标在先使用的证据,例如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单据,有关于商标的合同、收据等。
以上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内容,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内容。
今天跟大家讲解一下,有以下三点:
(1)对初审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①如果发现被恶意抢注的商标正处于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那就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②请求:商标局不予其注册使用。
(2)对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①如果发现该恶意抢注的商标已被核准注册,那么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的方式?
②请求;商评委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无论是通过哪种手段主张自己的权利,都应该准备好证据?
①证据应该侧重于:
第一,商标持有人主观上恶意抢注的证据,例如双方关于争议商标的购销合同、往来信件等;
第二对商标在先使用的证据,例如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单据,有关于商标的合同、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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