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获证单位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及地方环保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对2021年第二批申报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及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广东粤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49家单位为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获证单位,现将获证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联系人:官老师
联系电话:13005265375
附件:
1、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获证单位名单
2、临时延期单位名单
3、变更单位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根据《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及地方环保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对2021年第二批申报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及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广东粤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49家单位为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获证单位,现将获证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联系人:官老师
联系电话:13005265375
附件:
1、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获证单位名单
2、临时延期单位名单
3、变更单位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