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成汇吧 关注:19贴子:105
  • 0回复贴,共1

2021苏州姑苏区领军人才申报入口!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办法》,启动2021年度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姑苏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设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两大类。其中,创业领军人才根据项目所处的发展阶段具体分为领军、成长、孵化三类。
1.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
2. 创业领军人才(成长)
3. 创业领军人才(孵化)
4. 创新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申报项目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1-2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人技术水平高,业绩特别突出。
(二)创业领军人才(成长):申报项目技术成熟度高、成长性好,1年内能够实现1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和贸易性收入)且企业以后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低于25%或1000万元。
(三)创业领军人才(孵化):申报项目发展潜力大,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突破且 2-3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人技术领先或商业模式创新度高。
(四)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为姑苏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关键技术人才,能够有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工作业绩突出。
具体条件如下: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成长)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及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于近三年在姑苏区成立或拟在姑苏区注册成立;
(2)领军类、成长类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孵化类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3)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创办企业的个人实缴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不含资本公积、技术入股),并且个人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申报人在所有自然人股东中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重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最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
(4)申报企业需在获得称号两年内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姑苏区,作为企业融资和未来上市主体,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关联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缴纳皆以姑苏区总部为承载对象;
(5)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已办企业申报人应于2017年7月1日后来到苏州,孵化企业申报人应于2018年7月1日后来到苏州。第一批(上半年)申报受理对象为2019年7月1日以后来姑苏区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或拟落户我区的创业团队及成长领军项目。第二批(下半年)申报受理对象为2020年7月1日以后来姑苏区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或拟落户我区的创业团队。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到姑苏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0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姑苏区企业工作,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5)引才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并能为引进人才提供较好的薪酬福利和充分的项目实施保障。
三、支持政策
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可享受《关于深入实施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扶持政策:
1.创业扶持资金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项目:资助最高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资助最高5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2.办公用房补贴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提供不超过3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
3.住房补贴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项目:在苏州市区(含吴江)购买自用住宅的,提供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住房补贴;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在苏州市区(含吴江)购买自用住宅的,提供领军人才最高50万元的住房补贴。
4.滚动扶持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发展情况优良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滚动扶持。
(二) 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扶持政策:
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获评1年内达到兑现条件的给予100万元产业化奖励;根据成长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成长奖励。
(三)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扶持政策:
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根据综合评审情况分档次资助,给予最高50万元的安家补贴,并给予引才企业最高20万元引才奖励。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
(1)第一批受理创业领军人才项目(领军、成长、孵化),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31日17:00。
(2)第二批受理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30日17:00。
2.申报流程:
(1)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xm.gusu.gov.cn/。请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联系街道经发处激活。网上申报时,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佐证材料。
(2)已经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或在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前五名的项目,且符合我区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可直接进入面试答辩环节。主要赛事包括但不限于:“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系列大赛、“赢在苏州”海外类创业大赛、“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姑苏创新创业精英团队大赛等。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优秀项目优先支持。
3.申报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五、相关事项
1.己获得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企业和人才不得申报;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县级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己获得“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拟办企业只可申报一次。
2.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
3.申报的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68727616
附件:
1、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2、创新计划书格式要求
3、承诺书
姑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姑 苏 区 经 济 和 科 技 局
2021年5月8日


IP属地:广东1楼2021-10-29 10: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