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与湖北巽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邀请他们团队到我们县城进行培训,并与2021年1月份邮寄发票给巽联公司。在2021年4月份,5月份多次邀请他们把合同款打款给我们。 巽联老板 谭晶星、李游以各种理由未打款给我们(理由:公司股权调整,我在医院住院,我一个亲戚不在了办事下地....)。我想问问,是什么勇气让你们连合同都不履行? 而且 谭晶星是湖北女企业家,此事反映给湖北女企业家协会(湖北妇联主管)也经过他们将此事反馈给谭晶星。但是谭晶星未联系我们。不知道这样的女企业家,如何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最近谭晶星、李游电话不接、拉黑;让我们去起诉,你是不是觉得法律成本很低,让你肆无忌惮,无所谓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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