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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山区双塔片区(金产园区)A-03、A-08零星地块土壤污染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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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地块调查范围为西山区双塔片区(金产园区)A-03、A-08零星地块,涉及昆明拓东食品调味有限公司职工生活区及仓库,用地规划包括第一类用地的居住用地(R),第二类用地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和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总面积为10965.02m2。
西山区双塔片区(金产园区)A-03、A-08零星地块原址地块被列入昆明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部令第 42 号)要求,“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020年8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形成《西山区双塔片区(金产园区)A-03、A-08零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调查工作量:
①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本项目地块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仓库布设6个采样点,生活区域布设1个采样点,钻孔深度6m,采集并送检56组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45项(含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和pH。
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用地筛选值,各采样点位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地块土壤质量达到了地块规划用地类型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②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样并送检5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测定指标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表 C.2 重点工业污染源地下水必测35项指标。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地下水各项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满足规划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无需对地块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③环境空气质量调查
本地初步调查在调查地块中心和地块边界外下风向敏感点(马洒营小区)各布设了1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环境空气监测指标为PM2.5、PM10、SO2、NO2、硫化氢、氨。
对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现有标准,PM2.5、PM10、SO2、NO2检测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检测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现有标准值。因此,调查地块及下风向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GB3095-2012中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二)综合结论
本项目调查地块原址企业属于轻工业企业,行业类别属于食品加工业,调查范围功能区为仓库及生活区。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污染识别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现场采样调查表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指标浓度未超过规划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块环境质量良好,能够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可以结束地块环境调查工作。
如公众对于公示项目有异议,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
报告查阅联系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报告查阅联系人:龚曲艺
联系电话:136296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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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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