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诉求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党川镇石咀村麦槽沟五户居民,户主分别是,向来生,杨天成,向治明,王小平,马志芳。我们于1999 年至2000年响应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将大部分耕地和所有的山荒地都栽植了落叶松。有林权证的42亩,未办林权证的31亩,共计:73亩。
于2008年,我们因灾后重建,政府将我们搬迁至本村的闫川组居住。但耕地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剩余的少许耕地,因为我们住的地方离种地的地方要六公里的路程,且在深山林区,因野生动物糟害和道路被水毁,都无法耕种。我们此2008年至现在都一直靠在外地打工维持生计,近两年因疫情影响,外出打工也是难上加难,我们想这样长期下去也不是办法,靠打工只有越打越穷,连一家几口人的生活都难以维持!我们五户居民,有四户是精准扶贫户,一户家中有一辆三四万元的越野车,其它状况都和其他四户差不多。此去年年初我们五户居民共同协商,想响应国家脱贫致富的政策,调整用地规划,利用本组的自然条件优势,办两个实业养殖场,一个:一百箱至五百箱的中蜂养殖场和一个十头至五十头的本地黄牛养殖场。我们想把我们栽植的落叶松用材林全部申请砍伐变买一些资金为建养殖场投资使用。把土地回复成耕地,为养殖的牛种植草料。我们的这些规划,村上镇上都非常支持
。但当我们向麦积区林草局申请砍伐证时,他们却说我们栽植的林木在1982年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建立的省级麦槽沟自然保护区之内为由拒绝办理砍伐证。我们真是无法理解,他们建立自然保护区时未对我们村民做过任何解释,任何成诺,任何补偿,甚至连什么时候建立的都不知道,才是最近几年才听说我们沟已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了。为啥我们栽的树长大了,能买钱了就成了他们的了?而且我们栽植的树都是有政府搬发的林权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二项: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单位个人都不得侵犯。他们这是目无国法的公然对老百姓的劳动成果进行抢劫。而且在2011年至2016年之间麦积区县林业局给天水市的雷义(在我们沟栽植的落叶松,所办的家庭小林场),我们组的马志芳,石咀组的王田生先后都办理了砍伐证,且都进行了砍伐。为什么现在就不能办了?我们也调查过了,此1982年成立麦槽沟自然保护区至今,对自然保护区的政策再也没有变更过,为啥政策就要区别对待?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此事反应到石咀村委会,党川镇,镇政府,区信访办,省信访办,中央督察组和网上国务院客户端,领导留言板等平台,这一年多有三次处理结果,第一次有麦积区林草局的处理意见书一份,第二次有一份由省林草局保护处副处长王晓斌主持的多部门的会议纪要记录,还有第三次麦槽沟自然保护区的处理意见书一份,我们都复印了,附在材料之中。但三次给岀的处理结果都大至一样,都是我们栽植的林木在自然保护区之内,不予于办理砍伐证,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内办实业养殖场,不允许用机械维修道路等,就连基本的生活生产活动都要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随时报备。请问你们建立自然保护区,为啥要拿老百姓的利益来做为代价?我们老百姓也在你们自然保护区之内,你们问过我们的死活吗?
从 以上看,阵势到不小,都惊动了省林草局。但只是雷声大雨点小,问题以然得不到解决。真是让人欲哭无泪!没办法,我们只能又联名向贵部门反应情况。
我们的诉求有三,诉求一:希望有关部门制止林草局和麦槽沟自然保护局违法抢夺我们的劳动成果和干涉我们实施的合法权利。我们规划的办理砍伐证,办实业养殖场,维修道路等都是为了响应国家脱贫致富奔小康政策来发家治富。难道我们做的是为法乱纪的事吗?他们不但不支持还要强加打压,难道他们又是四人帮复活了吗?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诉求二:不给我们办砍伐证,不让我们调整用地规划,不让我们维修道路,等。那就是不让我们在麦槽沟居住生活了,那你们就给我们所有的一切合法财产给以合法合理的经济补偿。
诉求三:或者结合移民搬迁政策,把我们搬迁至其它地方。
最后希望能见到我们材料的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诉求意见,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别再逼我们做一些过激的事情,你们才来解决问题,我们也不想那么做,但当我们无路可走,无法生存时,我们也不得不那样做。
真诚的希望,拿着人民奉禄的领导们能为人民群众排优解难,我们将不胜感激!
致礼
。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党川镇石咀村麦槽沟五户居民,户主分别是,向来生,杨天成,向治明,王小平,马志芳。我们于1999 年至2000年响应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将大部分耕地和所有的山荒地都栽植了落叶松。有林权证的42亩,未办林权证的31亩,共计:73亩。
于2008年,我们因灾后重建,政府将我们搬迁至本村的闫川组居住。但耕地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剩余的少许耕地,因为我们住的地方离种地的地方要六公里的路程,且在深山林区,因野生动物糟害和道路被水毁,都无法耕种。我们此2008年至现在都一直靠在外地打工维持生计,近两年因疫情影响,外出打工也是难上加难,我们想这样长期下去也不是办法,靠打工只有越打越穷,连一家几口人的生活都难以维持!我们五户居民,有四户是精准扶贫户,一户家中有一辆三四万元的越野车,其它状况都和其他四户差不多。此去年年初我们五户居民共同协商,想响应国家脱贫致富的政策,调整用地规划,利用本组的自然条件优势,办两个实业养殖场,一个:一百箱至五百箱的中蜂养殖场和一个十头至五十头的本地黄牛养殖场。我们想把我们栽植的落叶松用材林全部申请砍伐变买一些资金为建养殖场投资使用。把土地回复成耕地,为养殖的牛种植草料。我们的这些规划,村上镇上都非常支持
。但当我们向麦积区林草局申请砍伐证时,他们却说我们栽植的林木在1982年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建立的省级麦槽沟自然保护区之内为由拒绝办理砍伐证。我们真是无法理解,他们建立自然保护区时未对我们村民做过任何解释,任何成诺,任何补偿,甚至连什么时候建立的都不知道,才是最近几年才听说我们沟已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了。为啥我们栽的树长大了,能买钱了就成了他们的了?而且我们栽植的树都是有政府搬发的林权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二项: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单位个人都不得侵犯。他们这是目无国法的公然对老百姓的劳动成果进行抢劫。而且在2011年至2016年之间麦积区县林业局给天水市的雷义(在我们沟栽植的落叶松,所办的家庭小林场),我们组的马志芳,石咀组的王田生先后都办理了砍伐证,且都进行了砍伐。为什么现在就不能办了?我们也调查过了,此1982年成立麦槽沟自然保护区至今,对自然保护区的政策再也没有变更过,为啥政策就要区别对待?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此事反应到石咀村委会,党川镇,镇政府,区信访办,省信访办,中央督察组和网上国务院客户端,领导留言板等平台,这一年多有三次处理结果,第一次有麦积区林草局的处理意见书一份,第二次有一份由省林草局保护处副处长王晓斌主持的多部门的会议纪要记录,还有第三次麦槽沟自然保护区的处理意见书一份,我们都复印了,附在材料之中。但三次给岀的处理结果都大至一样,都是我们栽植的林木在自然保护区之内,不予于办理砍伐证,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内办实业养殖场,不允许用机械维修道路等,就连基本的生活生产活动都要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随时报备。请问你们建立自然保护区,为啥要拿老百姓的利益来做为代价?我们老百姓也在你们自然保护区之内,你们问过我们的死活吗?
从 以上看,阵势到不小,都惊动了省林草局。但只是雷声大雨点小,问题以然得不到解决。真是让人欲哭无泪!没办法,我们只能又联名向贵部门反应情况。
我们的诉求有三,诉求一:希望有关部门制止林草局和麦槽沟自然保护局违法抢夺我们的劳动成果和干涉我们实施的合法权利。我们规划的办理砍伐证,办实业养殖场,维修道路等都是为了响应国家脱贫致富奔小康政策来发家治富。难道我们做的是为法乱纪的事吗?他们不但不支持还要强加打压,难道他们又是四人帮复活了吗?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诉求二:不给我们办砍伐证,不让我们调整用地规划,不让我们维修道路,等。那就是不让我们在麦槽沟居住生活了,那你们就给我们所有的一切合法财产给以合法合理的经济补偿。
诉求三:或者结合移民搬迁政策,把我们搬迁至其它地方。
最后希望能见到我们材料的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诉求意见,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别再逼我们做一些过激的事情,你们才来解决问题,我们也不想那么做,但当我们无路可走,无法生存时,我们也不得不那样做。
真诚的希望,拿着人民奉禄的领导们能为人民群众排优解难,我们将不胜感激!
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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