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胜宇智鑫医疗...吧 关注:22贴子:232
  • 13回复贴,共1

浙江胜宇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骗子公司吗?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22-03-23 14:53回复
    确认了,劣迹斑斑!!!!!!







    4楼2022-03-24 20:13
    回复
      把自己伪造假商标铭牌问题处理好就不错了,想捏造事实报复是上不了台面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要自作聪明了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2-03-26 00:38
      回复
        浙江胜宇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打假公司,都把一楼伪造假商标揭穿立案调查了,故意到处散步谣言,谁是真谁是假的有司法部门立案证据这就不会假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2-04-03 15:42
        回复
          浙江胜宇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是全国把最大二手的口腔CBCT骗子公司上海川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牙影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一起举报到上海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了吗?2021年11月就抓捕了呀!2022年移交司法部门立案调查了吗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22-04-12 11:44
          回复


            IP属地:山东9楼2022-04-12 14:19
            回复
              【浙江胜宇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国最大的口腔CBCT二手市场非常关注市场动态,特组织市场调研队伍,对口腔诊所进行访谈,据观察,访谈中了解一个巨大的信息,目前全国各地大约5%的诊所居然从不良商家那里买回的是三类医疗器械假商标设备口腔CBCT,特别是东北三省口腔诊所是严重受害区,安徽,河南一带,陕西,山西,甘肃,内蒙一带均数二级受害区,据当前数据统计大部分设备来自于上海川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15年开始分别以济昌实力(上海)分公司,上海融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牙影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长沙科银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星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就伪造假商标设备,情节非常严重,该公司不但没有相关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且回收零几年的,12年13年的口腔设备CBCT自己伪造16年到19年假商标冒充16年到19年的二手设备卖给这些诊所,经【浙江胜宇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要会议决定,坚决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维护诊所长期利益,保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特请全国口腔界协会参加会议,通过举报,投诉,递交书面材料形式进行维权,于2021年10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立案调查,目前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希望其他同伙投案自首,改邪归正,停止违法行为,给市场一个绿色交易,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的市场。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22-04-17 04:39
              回复
                其实是什么样的公司最终还是以事实说话,捏造的是没有依据的,不但上不了台面反而越陷越深,相关部门的回复才是有力证据


                12楼2022-04-18 17:37
                回复


                  IP属地:浙江13楼2022-08-15 16:18
                  回复

                    谁是谁非,时间来证明,让市场说话


                    IP属地:浙江14楼2022-08-16 08:25
                    回复
                      浙江胜宇智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确把上海川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立案调查了,好像还没有判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2-11-13 01:52
                      回复
                        美年口腔HR应该就是上海川银的人


                        IP属地:山东17楼2024-09-05 01:59
                        回复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4-09-10 01:57
                          回复
                            胜宇智鑫第一频道专门帮助打假宣传的;曝光好多假货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24-09-11 04: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