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许海波房子证明材料足能证明房子是许海波的,在执行庭视为废纸一般,里边原因很难理解。分家协议,证明人证明,证明人给法院打的愿意承担法律的在场证明条,高邑县工商银行还款证明许海波和孙伟替许庆文用房子底商顶债权人李新计货款,经过高邑县人民法院调解的调解书证明,这个调解书是法院调解的,是许海波房子底下的门市替许庆文还李新记的布款,有高邑县法院的章,这个更不会有假。还有各种室内安装费用证明条以及租赁合同的都是许海波和孙伟的。还有孙威和孙伟妈妈孙亚萍的户口迁入证明,这个也是一个最有力的证据,不是许海波的房子我也不会让他们的家人的户口迁入该房子上的?都是2007年办理的。这些证明都在这个案件发生之前,我相信,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希望高邑县领导如果看见请为许海波做主,主持公道还许海波一个公道。现在法律越来越健全,总有解决的办法。我国法律最主要一条,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违背这个原则,(各位父老乡亲,以上是整个案件的基本过程,绝对真实)希望看到的高邑县父老乡亲发挥正能量多多发到其它群了让那些丑恶的人心曝光予天下!以我会陆续阐述各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希望大家经常关注!供述人:许庆文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