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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滘租房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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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滘租房避雷#出来工作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房东--私自丢租客物品。
地址:厦滘村沙滘中路三十五巷18号
发这篇文并不是说我没有错,在法律的角度我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只不过房东的做法太野蛮,她是没有这个权力私自丢租客的物品。大家理性吃瓜
事情是这样:
2022年6月12号上午看到房东11号晚上11点半左右发了一张手写很潦草的通知,内容说因为搞卫生不方便14号开始不让把鞋子放门口。
14号我就把门口其他鞋子收进房间,直流了一双拖鞋和一双外出刚回来的鞋子,放在自己门口的门垫上,当天房东直接给扔到1楼楼梯间了。
这是第一次丢,当天晚上下班回去后我自己吧鞋子拿回去了。广州5月开始雨水不断,当天鞋子淋湿,想放在门口晾一晾晚上,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再拿进房间去(阳台下雨的时候,雨会泼进来,鞋子放不了阳台)。
第二天一早(8点,后面报警了,民警问的时候房东自己说的)房东就上楼又把我鞋子丢了,我那时候还没出门,房东都不敲一下门看看有没人在,直接丢了。
虽说房东发了通知(虽然很潦草)后我还把鞋子放门外是不对,被丢了一次后,我就打算第二天不再放外面了。只是当天鞋子下雨淋湿了,我想着晚上暂时放一下应该影响不大。谁知道第二天出门鞋子就不见了,下楼后发现丢在了1楼门口外面。
当时很生气,然后忍到中午情绪平静后找房东解释理论,房东是没有权利丢租客的物品的。
房东语音回复这是她的房子,她有这个权力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当初租房的时候看到合同写的门口不让堆放物品,当时就问锅房东只放外出穿的鞋子在门口旁边,不放鞋架影响行走和消防可不可以,房东当时答复可以的。由于当时只是口头确认没有录音,没有证据。
当天下班回去后就报了警,民警来了,房东两公婆照样是说他们有权力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争吵理论时房东手指想戳人,还人身攻击。
因为是房东两公婆的年龄都是五十多岁那样,民警也不敢靠近,就怕他们突然躺下。合同上也写了,而我刚租房时跟房东只是口头确认,没有证据,鞋子的价值也不是很高。去派出所立案的话证据不足,而且费时间和心力,民警就劝我到租期赶快搬走算了(合同租期还有3个月)。
事后我重新再看了一遍租房合同,发现有很多霸王条款。咨询了当律师的朋友后的答复是这样:虽然合同里有很多霸王条款,还有涉及金钱方面的一些不平等条款,目前民法上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双方都已经签名,就是双方都认可的,不论签的时候另一方有没有看清楚。
吃一垫长一智,以后租房前要先看完合同再交定金,跟房东确认的任何信息,都要保留文字或者录音等证据,包括入住前房子的状况都拍照留证。


IP属地:广东1楼2022-06-19 18:15回复
    除了我还有其他几个租户的鞋子也被丢了


    IP属地:广东2楼2022-06-1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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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巷1号,姓余的,也要注意,乱扣钱


      IP属地:广东3楼2022-06-2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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