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工友们在22年3月到津南区八里台镇蔬菜大棚工地,天津富凯建设集团公司承包的大棚做人工费安装。东面的棚只做骨架安装,每平米20元,西面的棚骨架带覆盖每平米17元,讲好的干完活就给结账,我们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施工已经二个多月了,二包李春利说公司没给他拨款而不给我们支付剩余人工费(总计58268元),找发包方公司老总解决,他说和他没关系。我们上访到当地信访和人社部门,说是区的项目,他们管不了,拨打市长热线二十多天了,来来回回三个七个工作日了,说是津南区农改委的项目,也一直没有给答复和解决,推诿搪塞,敷衍了事,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在此想问问,我们农民工辛辛苦苦的出来挣点钱,也是在支援天津的地方建设,现在恶意拖欠我们的工资,天津政府的人社等职能部门是解决不了还是行政不作为?如果解决不了,那要你们这些部门又有什么用?欠薪的情况属实,为什么各部门都解决不了?发包方的项目立项生产根据劳动法规定,交人工费保证金了吗?现在出现拖欠工资的问题,工人人工费保证金怎么划拨不出来?期待天津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给尽快合理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