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得唐克斯英姿飒爽的背影,无人敢靠近的模样,她迎着朝阳自信到所向披靡:“金妮,我不当杀手了,虽然大部分感情是逢场作戏,但也有些人可以托付真心。”她知道她指的是谁,指导她练习枪法的是温和的卢平教官。
“因为他们怕死。”德拉科露出了虚伪的忧伤,“多么可笑,因为怕死,所以向食死徒卑躬屈膝,加入他们、融入他们,连立身的东西,居住的房屋都得交出去,最后在主人眼里,依旧是可有可无的蝼蚁。”
“所有人都是如此,点头哈腰不过是苟延残喘。”德拉科没有看她,微微摇了摇头,“从这场仗打响开始,每个人都会沦为疯子。毫无理由的杀戮,毫无理由的背叛,没有底线的生存,没有未来的职业。你大概都见过吧?”
金妮忽然觉得心口抽动了一阵,确实如此,她不得不承认,她第一次接过刺杀令的时候只有十六岁。“他们早晚都会死去,无论我做什么都改变不了结局。”这样的暗示几乎要把她撕裂,但她只能这么想,她只配当一个没有感情的杀伐机器。
对着他,大概是她唯一的一次手下留情。
“早晚都会有人来杀我的。”德拉科闭上眼懒散地瘫倒在沙发上,好像一只垂死的刺猬,“权衡利弊,我更希望死在你的手里,金妮。”
“为什……”
现在他一闭眼就能看到伯明翰烈焰地狱般的景象,见到匍匐在地求饶的人,见到回光返照诅咒他不得好死的人;听到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决裂,嗅到尸体被分食的鲜美。那些嘎嘎难听的笑声,血淋漓的尸块早就逼得他夜不能寐。他同样也是应死之人苟延残喘,不是吗?
德拉科修长的手指在衣服上跳动了一会,轻轻解开了衣领最上面的扣子,“因为我爱你。”金妮惊奇地看着他,然后他调笑着说,“这个理由够不够?”
“你说的,是实话?”金妮觉得眼睛开始发涩,“我可是一点感情都不带的杀手,你不过是顾影自怜的傻子。”她虽然嘴上说着,心却砰砰乱跳。哪怕我在道上的前途尽毁那样没什么,从你救我的刹那我突然意识到真的死了是多么糟糕的事,也许每一个死在我手里的人都有未尽的心愿,我不该杀他们的。但我的双手再也无法洗清,我救不了世,难道还救不了你吗?
“如果你不信的话,那么我换一种说法。”德拉科抬头看她,眼里一片灰败,“我花钱,雇你再杀一个人,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