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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Z. Killer】植吧杀人游戏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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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作者:雨声
1. 裁判规则
1.1 在一场版杀中,裁判拥有绝对的自治权。裁判有权决定:游戏规则及解释、人数、讨论日的开启与关闭时间、胜负判定、对玩家的判罚、评奖方式等一切与当局游戏有关的事务。玩家或观众反对裁判决定者,有权就不同意见进行投诉。
1.2 裁判承诺不开设「黑死病」一类实际游戏结算与明文规则不符的游戏规则。
1.3 游戏进行期间,裁判应及时处理各类事务,如:开关讨论日,结算投票及各类行动等。
2. 本场规则综述
特(3):警察×2,医生;
匪(3):杀手×2,狙击手;
村民(6)。
12人局,共计12张身份牌。(注:各角色人数由实际报名人数决定)
3. 用语定义
3.1 角色
每名玩家将在游戏中扮演一个角色。
3.2 游戏日
杀人游戏以<天>为主要时间单位。白天发言投票与夜晚结算交替进行,直到游戏结束。
3.3 公示
游戏流程发生变化时需要在工作贴中公示。
游戏期间以任何方式出局的角色均会公示其阵营,但不公示具体身份。
每个游戏日白天开始时,公示当天讨论贴规则、当前剩余玩家和双方阵营剩余人数、前一天出局角色名单(按角色编号排序)及遗言。
讨论日进行时、投票结束时都会随时公示游戏流程相关信息,夜晚期间需要公示的内容全部在下一个白天开始时公布。
因红牌罚下出局的角色立即公示。
3.4 投票
每天白天,所有未出局角色均可参与投票。在白天结束时,统计投票结果并公布。
票数最高的角色如只有一个,则其出局。
“多于一名角色票数最高”称为平票。讨论日产生平票时,无人出局。
3.5 出局
角色出局时将收到通知。除非特别说明,已公示出局的角色不允许在讨论帖中发言,不允许被选为技能或投票的目标。
红牌罚下出局的角色没有遗言权利。
3.6 遗言
出局的角色可以留下遗言。
3.7 投降
仅匪徒阵营可以投降。
所有杀手(包括已出局角色)同意投降时,匪徒阵营判负,游戏结束。


IP属地:上海1楼2022-08-19 10:32回复
    4 身份与阵营
    4.1 匪徒阵营(简称:坏人)
    4.1.1 杀手:人数由报名人数决定
    所有杀手将在游戏开始后互知共群。
    杀人:游戏日夜晚,杀手可以共同指杀一名角色。
    4.1.2 狙击手:1人
    狙击手与杀手既不互知也不共群。
    狙击:整局游戏限两次,游戏日夜晚,狙击手可以指杀一名角色。
    归队:当狙击手即将因<杀人>出局时,或任意一名杀手即将因<狙击>出局时,其避免出局,然后狙击手与杀手互知共群。此技能在满足条件时必定触发。
    4.2 警察平民阵营(简称:好人)
    4.2.1 警察:人数由报名人数决定
    所有警察将在游戏开始后互知共群。
    查验:游戏日夜晚,警察可以共同选择一名角色。若该角色属于警察平民阵营,反馈<警察平民阵营>;否则,反馈<匪徒阵营>。
    4.2.2 医生:1人
    注射:游戏日夜晚,医生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当晚对该角色的指杀无效。若该角色 没有成为指杀目标,累计一次空救。一名角色累计两次空救时出局。
    4.2.3 平民:人数由报名人数决定
    没有技能。
    5胜负判定
    5.1 警察平民阵营胜利条件
    匪徒阵营的角色全部出局。
    5.2 匪徒阵营胜利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 警察平民阵营的警察,医生全部出局;
    2. 警察平民阵营的平民全部出局。
    6 游戏流程及其他说明
    6.1 总体流程
    0. 分发身份。
    1. 所有角色的阵营确定,杀手共群、警察共群。
    2. 进入夜晚,杀手、狙击手、警察、医生如未出局,可以选择发动技能。
    3. 每次指杀依次结算:(1)被指杀的角色是<注射>的目标,指杀无效;(2)若是 狙击手指杀杀手或者杀手指杀狙击手,其不出局,然后狙击手归队;(3)被指杀的角色出局。双空救结算:被双空救的角色出局。
    4. 进入下一天讨论日,公示相关信息。开始讨论、投票。
    5. 讨论、投票结束,投票结算。随后跳至第2步。
    以上流程持续进行,直到游戏结束。
    6.2 游戏时间
    游戏时间按照GMT+8北京时间(时差党注意)。
    6.2.1 夜晚
    每天20:00-次日9:00为夜晚。
    第一天游戏开始时,直接进入夜晚。
    6.2.2 白昼 每天9:00-18:00为白昼。
    出局角色可在投票开始前在工作贴中发布自己的遗言。由于工作贴在贴吧,需注意回贴是否发出(强烈建议使用截图,虽然也有概率发不出来)。
    当天遗言发布后,裁判将在PVZ FORUM的活动板块中发布当日的活动贴。若截止12:00遗言未发布,则于12:00发布活动贴。贴子标题为:【PVZ.Killer】第x场第y天。活动贴链接将被贴在工作贴下。
    玩家发言格式:【序号.昵称】发言
    如:【13.蓝字真娘】人真不是我杀的!真心不是!我怎么忍心杀害菌菌!!!
    观众也可以在活动贴中发言,但必须加【围观】前缀,且不能在活动贴中进行游戏分析。
    6.3 投票规则
    每天18:00-20:00为投票时间。
    投票发言也在活动贴下进行。
    每名存活角色每个讨论日限投一票,投票完成后不允许改票。
    投票帖可以申请由裁判代发,并由裁判在投票进度过半(人数过半或时间过半)后在贴中代为投票。代投时需给出明确的投票对象(不可设立投票条件)。
    请严格依照投票格式或改票格式进行投票。投票格式或投票对象有误的票无效。无效票须通过重新发帖更正,并记黄牌一次。
    特别地,投票格式中标点符号不区分全半角。投票对象与投票理由之间可以换行。“投票/弃票”二字可采用类似的说法(如“投票给/弃权”)代替,“投票/弃票”二字的括号可加可不加。
    讨论结束时,未回复投票帖者将被判罚黄牌。
    6.3.1 投票格式 【序号.昵称】【投票】给【序号.昵称】投票理由
    6.3.2 弃票格式 【序号.昵称】【弃票】弃票理由
    6.4 行动时限
    夜晚结束前,杀手、狙击手、警察、医生未与裁判取得联系,视为放弃夜晚行动。
    白天出局的角色在关门后两小时内未提交遗言,视为放弃遗言。夜晚出局的角色在 投票开始前未提交遗言,视为放弃遗言。
    6.5 替补
    若玩家在游戏过程中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进行游戏,可以向裁判申请更换替补。替补人选由裁判最终决定。
    替补玩家将代替该玩家继续游戏。替补玩家可以与前任玩家私下交流。
    每名角色仅限更换一次替补。
    无法继续进行游戏的角色无法更换替补时红牌罚下。


    IP属地:上海2楼2022-08-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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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违规判定
      7.1 判罚制度
      【蓝牌】针对玩家对规则或判罚尺度不熟悉导致的首次违规行为。累计三张“蓝牌”合并为一张“黄牌”。
      【黄牌】针对比较严重,但还不至于影响游戏进行的违规行为,或已经提醒后仍明知故犯的违规行为。累计三张“黄牌”合并为一张“红牌”。
      【红牌】针对屡教不改,或者恶意破坏游戏进行的违规行为。玩家受到红牌判罚时出局(称为“红牌罚下”)。
      判罚红牌时,导演视情况决定是否判负该玩家所在阵营。同一阵营的角色累计获得两张或以上红牌时,阵营判负。
      已出局角色仍可被判罚。
      7.2 判罚依据
      游戏过程中,除非裁判同意,否则禁止以下行为:
      7.2.1 发言
      (1)讨论游戏责任
      例:我准备好背锅了
      (2)讨论游戏外其他事宜 例:已拉黑
      (3)在公开的帖子内贴出(或伪造)包括但不限于QQ聊天记录在内的带有格式的相关记录(即“贴证”)
      (4)已出局角色在讨论帖、投票帖、进程帖中发言(即“诈尸”),包括点赞。
      (5)在不应当发言的时机进行发言,如夜晚发言或投票阶段除正常陈述投票对象和理由外又进行额外发言
      (6)使用头像、签名档透露信息
      (7)大量无意义水帖
      (8)无故删除或者编辑之前的发言
      7.2.2 贴脸
      (1)情绪发言
      例:我能说脏话吗
      (2)使用与某些身体部位有关的称谓或感叹
      例:卧槽真吊
      (3)侮辱性词汇用来称呼或表达感叹
      (4)攻击、嘲讽或贬低
      例:你杀品真差
      (5)发誓或诅咒
      (6)以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人格作为担保或威胁
      (7)以信仰、判罚、揭秘作为担保或威胁
      例:不信我你等着结束后看身份表吧
      (8)以“贴脸”作为讨论依据
      例:他都这么贴脸了,我没法不信他
      7.2.3 裁判
      (1)发表(或伪造)与裁判的对话
      例:裁判给我的反馈就是这样的
      (2)反对裁判的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导演给出的规则解释及判罚)
      7.2.4 潜水 (以下行为均固定判罚一张“黄牌”)
      (1)在任何一个讨论日无有效发言
      (2)在任何一个讨论日未投票
      7.2.5 作弊
      (1)向当场裁判、共群玩家以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场非共群玩家或观众) 场外提供任何游戏剧情
      (2)利用场外信息或不正当手段获得游戏剧情或证明身份
      (3)非法尝试登录其他玩家或裁判的帐号
      (4)故意违规牟取战术利益,或讨论故意违规(包括故意淹死或讨论故意淹死)
      例:你们要出我不如我淹死好了
      7.2.6 其他
      (1)导演认为违规的其他行为
      7.3 八 荣 八 耻(倡议,不作为判罚依据)
      以 〖 积 极 投 入 〗 为 荣 , 以 【 消 极 潜 水 】 为 耻 ;
      以 〖 倾 情 演 绎 〗 为 荣 , 以 【 灌 水 刷 帖 】 为 耻 ;
      以 〖 尊 重 他 人 〗 为 荣 , 以 【 讥 讽 谩 骂 】 为 耻 ;
      以 〖 分 析 辩 解 〗 为 荣 , 以 【 诅 咒 发 誓 】 为 耻 ;
      以 〖 团 结 协 作 〗 为 荣 , 以 【 骄 横 独 断 】 为 耻 ;
      以 〖 公 平 游 戏 〗 为 荣 , 以 【 作 弊 欺 瞒 】 为 耻 ;
      以 〖 客 观 总 结 〗 为 荣 , 以 【 事 后 诸 葛 】 为 耻 ;
      以 〖 博 闻 广 纳 〗 为 荣 , 以 【 固 守 自 封 】 为 耻 .


      IP属地:上海3楼2022-08-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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