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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分局于洪亮、吕斌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干扰司法当犯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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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乔志军,地址
被举报人:于洪亮,吕斌,东城分局经侦支队,
于洪亮、吕斌明知道何雁东向举报人借款1500万,何全款已收到,到期未还,经法院判决执行完毕,被举报人与何勾结,违法立“合同诈骗案”案,将法院执行款划到公安账户。
重点,是何雁东向我借款,按照全世界法律规定,诈骗犯是何雁东,按照于洪亮逻辑,银行放款都成诈骗犯。
(何雁东涉嫌诈骗罪、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多项犯罪,另案举报)
事实和理由
2018年,何雁东在平谷承包土地种树多年,需要资金,以吸收公众存款的手段,同时开出优越条件让我们股份(共同与村民签订租地协议),同时用房产抵押向我们借款1500万,500万和580万打给何本人,420万打给他提供租地农民账户上。到期未还款起诉何雁东,经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决生效后,将何雁东房产拍卖,1500万元款已到执行局账户上。
在执行中何雁东多次阻扰执行,多次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之后何雁东和于洪亮动用市局关系找分局经侦队长吕斌和某些人,洪亮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当真正诈骗犯的保护伞。
2022年9月10日,于洪亮、吕斌通知举报人去询问,强行要求举报人在扣押等文书上签字,后将1500万划到公安局账户上。
洪亮滥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执法犯法,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名誉伤害,其行为构成犯罪。特向中纪委举报,清除司法腐败,严惩于洪亮 ,吕斌维护法律尊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11-04 16: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