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王某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近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定飞乐音响公司在发布的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飞乐音响公司认为投资者部分损失系因个股经营风险所致,但未能提供有效的初步证据予以证明,故对该主张不予支持。法院于2021年9 月 29 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
飞跃音响二审胜诉,投资者很快将获赔,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可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但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出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因此投资者不需犹豫,应在诉讼时效内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审法院认定飞乐音响公司在发布的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飞乐音响公司认为投资者部分损失系因个股经营风险所致,但未能提供有效的初步证据予以证明,故对该主张不予支持。法院于2021年9 月 29 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
飞跃音响二审胜诉,投资者很快将获赔,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可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但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出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因此投资者不需犹豫,应在诉讼时效内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